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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暖人心传递黄检为民情

发布时间: 2019-12-23

  近年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使受害人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1223上午,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刘卫锋、第三检察部主任段艳萍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黄龙县石堡镇梁家河村村民陈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0.2万元,为困境中的他们送去冬日温暖。 

  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 

  申请人陈某及妻子张某因一起故意伤害行为,使得二人身体多处受伤,经延安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均为轻伤二级,由于夫妻二人年事已高,至今身体尚未痊愈,无法劳作,今年没有收入来源,后续还需要看病疗养,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陈某、张某二人的困难情况后,黄龙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拿出司法救助金帮助夫妻二人渡过难关,缓解其家庭困难。在随后的发放仪式上,党组成员刘卫锋亲手将救助金发放到陈某手中,鼓励陈某要坚定对生活的的信心与希望,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被救助人陈某表示,检察机关为他们申请到的救助金,及时缓解了家庭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情与关爱,也给了他们积极面对生活苦难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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