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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学习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3-04-03
  4月3日上午,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专题学习《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伟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省委、省人大对检察工作高度重视和高度信任,是推动陕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武器。《决定》既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意见精神,又注重联系实际,体现陕西特色,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确保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干警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坚决扛起宪法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和检察责任。一要深入系统学习,结合实际推动《决定》贯彻落实。结合中发28号文件和省委6号文件,全面系统原原本本学习《决定》全文,深刻领会《决定》重要内涵,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部门,一体推进、务求实效。二要加强各方协同,不断推进构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迅速向县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决定》精神和贯彻落实意见,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决定》的指导作用,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做好自身贯彻落实工作的同时,努力配合、推动其他相关部门协同落实好《决定》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推进构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三要强化职责使命,坚决落实《决定》部署的各项任务。抓住《决定》出台的重大契机,对标“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新要求,在深化秦创原轩辕科技创新中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下”进驻综治中心“线上”视频直连村镇、协同配合“数字黄陵”建设等重点工作中统筹兼顾,着重发力。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微博等平台生动宣传《决定》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分享本院的成功经验、有效做法和典型案例,全面展示新时代黄陵检察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取得的成效,努力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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