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讨

对加强检察文化发展提升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思考

发布时间: 2014-11-06

对加强检察文化发展提升

基层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思考

 

公信力之于司法部门的重要性,澳大利亚著名法官马丁曾有过这样的表述:“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而占全国检察机关总数高达80%的基层检察院则更是身处法律监督最前沿,基层检察院与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联系最密切,其公信力的有无及强弱直接关系到整个检察机关公信力的发挥,关乎整个检察权的存在意义。 

    一、检察执法公信力的特征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是指通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回应和满足社会的司法需求,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在社会公众中的信任度、权威性和影响力。检察执法公信力反映了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的主观评价、心理反映及价值判断。其基本特征表现为:

一是评价主体的权威性与普遍性。评价一个基层检察机关执法能力、办案水平、整体素质与作风来自于多方面,既有上级检察机关的总体评价,也有党和政府以及其他司法机关的评价,也有来自公众的评价,因此,它的评价主体就兼具了权威性和社会公众的普遍性。

二是评价内容的时代性和丰富性。一方面,检察执法公信力集中表现在检察机关回应社会的能力,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否及时开展专项活动有无取得明显成效等;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社会的进一步完善,检察执法公信力的内涵更丰富,几乎涵盖了各个业务领域包括对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要求以及检察干警在社会上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检察机关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监督和办案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监督的权威性有所增强,相应的执法公信力也有所提升。但就检察机关在国家法治建设进程中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来看,一些基层检察机关还存在着缺乏公信力意识,或者公信力意识不强;不注重从执法办案中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执法公信力缺乏有力支撑;缺乏对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的培养,检察人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高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

二、检察文化对于检察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

为了适应新局势,担负新任务,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着快速转换执法理念、提升执法公信力的严峻挑战,影响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因素诸多,有社会大环境的因素,比如诚信政府、诚信社会的大环境尚未形成,民众对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缺乏信任等,但最主要的因素仍是检察机关自身,如前所述,检察机关在提升执法公信力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深入探究无不关乎检察理念,正确的检察理念是否形成及是否能够内化为检察机关的行动指南,无不与检察文化的建设息息相关,可以说检察机关立足自身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就在发展和繁荣检察文化。检察文化是检察机关的全体检察人员共同拥有的、用来指导彼此行为的价值观体系,检察文化正是通过精神力量左右着检察官的执法,影响着司法的公正,从而决定着检察公信力,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是检察机关的软实力的象征,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灵魂。

    三、从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上提升执法公信力的思考和建议

    检察文化建设对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笔者认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发展理念文化,是提升公信力的基础

检察理念文化是检察干警群体意识形态的总和,培育理念文化是检察文化建设的核心,是提升执法公信力的前提和基础。司法是社会公正的底线,司法没有了公正,整个社会的公正也必将被扭曲。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来自于检察官对法律精神的准确理解和对法律正义的孜孜追求,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官执法的信任与尊重。检察官是连接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的纽带和桥梁,影响着法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和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检察官务必要改变传统观念与习惯做法,将现代司法理念深植内心,并内化为执法驱动力通过执法行为体现现代司法理念所追求的公平价值观,使检察官的职业魅力中蕴涵的现代司法理念逐步得到全社会认同。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基层检察机关就要积极搭建文化平台,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学习型检察院、主题演讲、知识竞赛、岗位练兵、理论研讨等活动,强化文化对检察官品德的熏陶,多措并举的促进检察官转变执法理念。

(二)发展监督文化,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保证

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检察机关只有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才能取信于民、立信于民。发挥检察公信力不仅要求检察队伍具有忠诚、公正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现代法治理念外,还要求检察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能力,即法律监督能力。

首先,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以目前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全面实施为契机,基层检察机关要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机制,探索落实案管细则;全面提升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大对法院的刑事抗诉、二审书面审查等监督力度;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机制,以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再审为主要监督方式,加大对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切实提高检察监督能力,维护法治尊严,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

其次,严格自律,加强自我监督。 “打铁还需自身硬”,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做到自身正、自身硬才能做到被监督者服气,人民群众满意。加强自我监督就是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1、形成监督合力,把好案件质量关。建立内部信息通报和文书备案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随案监督等制度,提升案件审查程序自我纠错功能,发挥各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通过保证案件质量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2、完善对干警的绩效考评、调控激励措施。结合工作实际,将个人考核与科室考评、理论学习与工作业绩、本职工作与相互监督、办案疏漏与违法违纪等结合起来,对干警进行综合评价,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内部监督效能。

最后,扩宽监督渠道,推进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公信力就必须要让正义落到实处,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重塑全民法治信仰。提高执法公信力,必须使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有深入的了解,能够参与进来,看到检察机关的努力,增进彼此的信任感。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法律监督说理性,激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热情,强化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对司法正义的渴求,真正做到取信于民;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向人大、政协定期通报、专题汇报检察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加强检民互动,推动阳光检务工作。

(三)发展廉洁文化,是提升检察公信力的关键

检察机关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又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特殊的宪法定位和工作职责要求作为检察权人格化身的检察官在监督制约侦查权、审判权,维护公平正义的同时,特别要注意自身清廉,严守思想“防线”、权力“界线”、法纪“红线”、作风“主线”。检察机关要以更严格的标准加强廉政建设及执法公信力建设,切实做到自身净、自身硬、自身正,公正廉洁执法,切实发挥出检察文化的廉洁性,真正取信于民。

近年来,虽然检察机关在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建立了强化自身监督制约的工作机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但仍存在个别检察机关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数检察人员不廉洁问题。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人民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生、冷、硬、横,执法作风简单粗暴,受利益驱动滥用检察权非法干预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现象,严重损害了检察机关的形象。     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廉政建设关键在防微杜渐,要从源头上增强检察人员的自律意识,从根本上培育一种有利于全体检察人员养成自律习惯的廉洁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一整套外部监督和自身监督机制。廉洁文化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在于强化检察人员的自律。现实生活中,一些腐败分子知法犯法、堕入腐败深渊,往往是因为缺乏自律精神,以致在诱惑面前扭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失去抵抗力。在今天我们强调他律更要自律,就是说领导干部要做到清正廉洁,既要重外部制度约束,也应使之成为一种内在追求和道德自觉。基层检察机关应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要求来监督自己,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强化正人先正己、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一方面,广大检察人员要坚持学习、模范遵守廉洁从检各项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从严要求,模范践行检察职业道德。另一方面,也是监督文化的题中之义,检察机关要深化检务公开,拓宽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渠道,健全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切实构筑起廉洁从检的制度防线。

 

高玉俊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