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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2-28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黄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主要职责是:

1.依法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2.根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实施办法,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3.对各类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履行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

4.依法开展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5.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对执行机关执行刑法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力,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力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7.负责本院案件管理工作。

8.负责本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组织并指导本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10.规划本院财务装备工作;指导本院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1.管理本院的干部及职工;审批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12.负责其他应当由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将紧紧围绕县委的工作大局和市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方向,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在新的伟大征程中创造出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业绩。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线,推进转型发展,为黄陵经济追赶超越,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在护航追赶超越上体现新担当。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黄陵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安全为宗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继续深化对“黑拐抢”“黄赌毒”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打击整治,严惩跨区域团伙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核查纠正监外执行、脱管漏管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是在维护人民权益上推出新举措。深刻领会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严惩电信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更加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大力开展生态检察工作,守护“绿水青山”。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对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

    三是在守护公平正义上做出新成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定位与使命。强化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全过程和执行活动监督,推进法治黄陵建设。开展司法执法规范化大检查,强化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的监督纠正,促进严格执法、规范司法。深化“阳光检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在促进社会治理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强对策研究,促进源头治理。强化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情、理、法为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加大法制宣传,深入乡镇、企业、校园等进行宣讲,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让典型案例的办理成为全民法治课。

    五是在深化司法改革上迈出新步伐。紧紧围绕党中央明确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与监督并重,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不断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检察监督体系,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监察委员会的工作衔接机制,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司法公正。在改革中充分运用技术信息化手段,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工程。

    六是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获得新进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着力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应对新类型案件能力,以更高标准打造“精兵”办案团队。注重“严”字当头,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人、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员47人,其中政法专项人员30人、事业人员17人。退休人员共计18人,已交社保管理。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26套。

2019年,当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2019年,上年结转资金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价5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1.92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当年专项业务经费42万元,其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继续实施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上年结转的专项业务费0万元,其绩效目标继续按上年公开的绩效目标表实施。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扶贫项目,同时,本部门不涉及其他各类财政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无需公开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2019年本部门预算未安排重点项目,同时,本部门财政专项资金未安排重点项目,无需公开重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本部门2019年将继续推进绩效目标管理,拟逐步将所有项目(含重点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97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1.92万元,上年结转331.7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3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97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1.92万元,上年结转331.75万元,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3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7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1.92万元,上年结转331.7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了3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97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1.92万元,上年结转331.75万元,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了336.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以及上年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41.9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92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2040401)641.92万元,较上年增加4.9万元,增加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03.14万元,比2018年增加了4.9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薪资上调。公用经费支出96.7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专项业务经费支出4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9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494.09万元,较上年增加4.9万元,原因是人员薪资上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131.22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6.6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

2019年当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1.9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494.0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131.2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6.61万元。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4、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资金331.75万元编入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1)按功能支出分类:

行政运行(2040401)176.75万元;

其他检察支出(2040499)155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301)109.7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22万元。

(3)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109.75万元;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本部门无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1万元(100%),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中省转移支付中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81万元(100%),减少原因为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中省转移支付中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会议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部门无上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6.78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本部门上年结转机关运行经费25万元编入2019部门综合预算执行。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即整个一级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下属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部门构成不包括行政及参公单位的,也要按整个部门公用经费的口径公开机关运行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上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2.侦查监督办案费,反映对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3.执行监督办案费,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4.控告申诉办案费,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注:按照《关于印发<延安市市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延财办政【2018】59号)文件要求,考虑到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公开数据仅为未上划人员经费,数据不完整,没有可比性。因此,本次对比分析数据为纳入市级统管后全口径部门预算下达数。

 

 

            黄陵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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