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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检察“三有”争创】深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保障人民群众“脚下安全”

发布时间: 2021-07-29
为消除井盖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安全出行,黄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黄陵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积极组织干警,对城区内井盖设施进行摸底和排查,重点检查井盖是否损坏、塌陷、松动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020年,黄陵县检察院向黄陵县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后,县城市管理局作出回复,已经对县城内所有井盖进行排查,并针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类松动、移位、损毁、丢失、缺失、下沉、无权属、无标识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建立整改台账,倒排工期,安排工作人员逐项落实。

2021年6月28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20〕1号,总第4号)文件精神,黄陵县检察院与城市管理局联合再一次对老城区井盖进行排查,老城区共900多个各类井盖,通过对重点区域及部分井盖进行排查,发现有个别井盖存在松动问题,检察官立即要求县城市管理局整改,防止井盖伤人事件发生。

小井盖,大民生,下一步,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及时对此类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切实消除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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