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巡察黄陵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
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杨晓驰
同志们:
根据市院党组关于2017年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从今天开始对黄陵县院党组开展巡察工作。今天,我们专门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就是对这次巡察工作进行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和高检院及省市院党组巡视巡察工作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剑,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坚持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17次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巡视工作定位越来越精准,工作越来越深化,成效越来越明显,发挥了利剑作用,得到了党内和全社会的充分肯定。今年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强化党内监督,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2月9日,在听取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要突出巡视监督政治作用,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发挥巡视政治导向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我们党新时期巡视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重大成果,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我们扎实做好新形势下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检察系统内巡察是检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载体,是上级检察院党组对下级院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抓手,是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支撑,也是全党巡视巡察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后,高检院党组专门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提出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的意见。去年1月29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正式作出批复,同意高检院党组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明确对省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巡视工作,由高检院党组牵头,省区市党委和高检院党组巡视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实施。
去年6月,省院党组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送了《关于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工作、与各市委和区县委巡视巡察机构建立协调配合机制问题的请示》。9月17日,省委研究下发了《关于加强市、县(市、区)党委和部分省直部门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意见》,同意省检察院党组在本系统内开展巡视巡察工作。同时,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也原则同意对市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巡视工作,由省检察院党组牵头,市委巡察机构和省检察院党组巡视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实施;对县级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的巡察工作,由市级检察院党组牵头,区县委巡察机构和市级检察院党组巡察机构协调配合、共同实施。这既是对我们系统内巡视工作成效的肯定,也为继续开展系统内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去年9月28日,今年6月1日胡太平检察长两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巡视巡察工作会议动员部署会上强调,指出省级检察院党组对市级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市级检察院党组对县级检察院党组探索开展巡察,是高检院对构建系统内巡视工作格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委和高检院要求,坚守责任担当,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把省级院对下巡视、市级院对下巡察抓紧抓好、抓出成效。6月19日,在2017 年市院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惠生同志进一步指出,检察系统内巡察必须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发挥巡察政治导向作用。胡检和刘检的讲话,是对中央、省市委和高检院及省院党组指示精神的深刻解读,对我们开展系统内巡察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这次对黄陵县院党组进行巡察,既是对黄陵县院党组的政治“体检”和政治“扫描”,也充分体现了市院党组对黄陵县院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希望黄陵县院党组和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及市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党内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向纵深发展,为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二、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从严治检,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根据中央要求、高检院和省院及市院党组部署,遵照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将按照深化政治巡察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以下看上,突出“关键少数”,发挥巡察监督政治作用来开展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对黄陵县院党组开展监督检查。
(一)深入了解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重大的政治原则。这次巡察的一项重要任务,就要重点检查县院党组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及市院党组决策部署情况。一是了解党组政治意识方面的情况。看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严格做到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及市院党组决策部署;是否存在部门主义、本位主义,“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二是了解党组政治定位方面的情况。对照党章和党组工作条例,看县院党组是否找准政治定位,履行政治责任,发挥“把握方向、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及联系实际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各项任务部署的情况。三是了解党组政治警觉性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县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觉悟高不高、政治鉴别力强不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是否旗帜鲜明、敢于亮剑;是否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十二个不准”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七个有之”“五个必须”,深入查找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是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扰和传播。
(二)深入了解党建工作情况。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巡察组将着重了解县院党的建设情况,督促县院党组增强党的观念,加强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好领班子、带队伍职责。一是了解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重点了解党组是否不折不扣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否认真学习贯彻2016、2017年全省和全市检察长会议、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检察机关巡察工作动员会议的部署要求。二是了解党组自身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县院党组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是否结合实际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科室、各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承担起对分管部门和领域党建工作的政治责任,把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三是了解选人用人情况。重点了解县院党组选好配强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情况,在选人用人上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否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是否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是否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肃查处违规用人、“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档案造假等问题,坚决纠正选人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等。
(三)深入了解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情况。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严从细抓管党治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全面从严治检是全面从严治党在检察机关的延伸和拓展,也需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巡察组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在检察机关不断向纵深发展。一是了解“两个责任”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县院党组是否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否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党组织。深入了解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是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是否存在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问责等怠于履职情况。二是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县院党组是否存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作风霸道、特权思想等官僚主义问题;是否存在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物丧志等享乐主义问题;是否存在铺张浪费、挥霍无度、骄奢淫逸、腐化堕落等奢靡之风。三是了解推动司法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限制或变相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问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以及其他违法取证,致使涉案当事人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置涉案财物,给涉案当事人家庭生活或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危害的问题;是否存在不依法听取当事人或律师意见,侵害当事人合法权利、阻止或妨碍律师依法执业性质严重的问题;是否存在办案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或者存在安全隐患或风险,造成或可能造成犯罪嫌疑人自伤、自残、脱逃等严重后果的问题;是否存在不落实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造成证据瑕疵或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影响办案活动顺利进行等问题。四是了解廉洁风险情况。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问题,深入查找廉洁风险,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三、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共同完成好市院党组交给的巡察任务
巡察工作细则明确规定,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市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刘惠生同志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特别强调,被巡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是巡察组和县院党组共同的政治责任。希望县院党组和班子成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确保此次巡察取得良好成效。
巡察期间,我们将本着“有问题应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系统内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统筹研判,分类处置,实事求是地向市院党组汇报。希望县院党组和班子成员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自己摆进去,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前自查的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问题,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察视后反馈的问题,要查找根源、全面整改,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根据巡察工作细则规定,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主要受理反映黄陵县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包括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信访等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院和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大家积极与我们联系、反映问题。希望黄陵县院党组加强组织协调,营造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要安排有关部门周密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
市院党组对巡察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我们第一巡察组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院党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各项巡察纪律,请大家对我们进行监督。
同志们,这次巡察,是市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高检院和省院及市院党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的一次重要政治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紧紧依靠黄陵县院党组的大力支持,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密切配合,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坚决完成好这次的巡察任务!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