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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内”的群众监督

发布时间: 2014-11-06

“信封内”的群众监督

  “王大爷,您把这张表和这个信封拿好,您对我们的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或者发现我们干警在办案执法过程中存在什么问题,回家后都可以填在这张表上,通过这个信封直接邮寄到县纪委,信封上面的邮票也已经贴好了。”黄陵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小赵对前来办事的王大爷说。

  据了解,该院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的一项举措,通过向群众和服务对象发放“监督评价表和专用信封”,实施“服务对象广泛测、各界代表公开评、评价结果充分用”三个环节,让群众来监督干警的行为、评判该院作风建设的优劣,着力解决“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的衙门作风和干警吃、拿、卡、要等行为,促使党员干警进一步转变作风,努力提升自身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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