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在逃人员
纵使你在天涯海角
如何乔装打扮
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最终的结果就是被绳之以法
【案 情 回 顾】
1986年出生的杨某之前是一名保安队长。2018年12月16日晚上大约11点时,杨某酒后来到其工作的商场里,因日常琐事与商场的保安队员张某发生肢体冲突,趁着酒劲将张某推倒在地开始拳打脚踢,致使张某右胫骨平台骨折。经鉴定,张某伤情构成轻伤一级。
案发后,受害者张某的妻子何某在12月21日报案至公安新城分局,辖区某派出所受理了该案件,从此杨某开始了长达一年的“逃亡生涯”。直至2019年9月23日,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根据情报研判信息,在雁塔区西影路某家属院内将上网追逃的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之后,派出所民警将杨某带回所里,侦查终结后移交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本案中,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起诉中。
法
条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司法干警坚持不懈
也告诫还在逃的人员早日归案才是正途!
来源:陕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