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甘泉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房窗户及地砖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解决,询价单位为甘泉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询价,特邀有意愿的施工单位参加询价。
2、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泉县人民检察院院内。
2.2工程规模:人工拆除拆除塑钢旧窗户,拆除垃圾清理、外运5km:104樘;重新安装85#断桥窗104樘、金钢网窗纱96个,侧开锁具104套;拆除大理石窗台板,拆除垃圾清理、外运5km:240.88m;新做大理石窗台板;更换成品实木窗套;拆除地砖楼面;材料搬运费:1项,垃圾清理费:1项。
2.3施工范围:施工图涉及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概算总投资:44.08万元。
3、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要求:
施工单位: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询价由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单位“三重一大”制度进行决策。
5、询价文件的获取
5.1、请施工单位持有效证件于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7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至30时,到甘泉县人民检察院3楼办公室报名。
6、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 人:高云
电话:18309110047
甘泉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