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甘泉县相关部门落实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管理保护责任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8月27日,甘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论述,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强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其中专门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问题,多处提到林草相关工作。最高检应勇检察长指出,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法治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责任。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长制、田长制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辖区内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政治责任,切实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融入检察工作各方面,不断提升理论知识水平,强化理论指导实践能力,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管好每一片林地、守住每一寸农田。二是要聚焦问题整改。要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关于巡察甘泉县相关部门落实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管理保护责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不断强化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关于林草资源和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始终坚持“高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理念,深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加强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同时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三是要夯实工作责任。以个案为突破口,持续抓实素能建设,与执法、司法机关常态化开展共同培训,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环境资源检察队伍。借助“府检联动”,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内部贯通和外部协作,全方位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严格落实“林长+检察长机制,强化林草资源监管和生态保护。依法惩治各类环境资源犯罪,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共同体,携手各方助力甘泉大地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会议还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第33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年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