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德】尤利乌斯·冯·基尔希曼
夏虫不可语冰的“废纸之论”是什么
——读《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有感
马雅玲
近日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学博士朱庆育在《民法总论》第二版序中看到这样的论述:基尔希曼“废纸”之论危言耸听令人不快,但很不幸,法学著作越是以实证法尤其是制定法为立论基础,便越为其论不谬添加无奈注脚。作为一名民事检察的见习生,我好奇地翻开了这本颇有争议的书。
废纸之论来源于[德]J•H•冯•基尔希曼在柏林法学会的演讲《作为科学的法学的无价值性》中一句法学名言“立法者的三个更正词就可以使所有的文献成为废纸”。基尔希曼是19世纪初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和哲学家,此书运用了比较法学的研究方法否定了法学的价值性、科学性,基尔希曼认为,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而法律是不断变动的,且受到权力的影响。法学忽视对自然法的研究,仅专注于对现行法的研究。不断的立法和司法解释改变着现行法律,让法律的研究充满了不确定性,影响到了法律实践。立法的滞后性和法律程序的机械性使得个案的处理违背了民众期待的公平正义。基尔希曼在文中写到“这是法学的胜利,它搞出了一种法律,一种民众不再认识的法律,一种不再存在于民众心目中的法律,一种被民众视为与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没有区别的法律。”因此,法律的实践不能仅仅依赖于科学法学所提供的普遍规则,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社会需求进行判断和实践,检察制度的实践亦是如此。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源于德国、借鉴苏联、根植人民、发展于新时代。近年来,检察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办理了昆山反杀案、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惩治网暴“按键伤人”案、污染环境惩罚性赔偿案等案件,用法律监督的武器,维护着人民的期盼和法律的社会价值,践行着“让人民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让我这个基层检察人员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民检察制度的魅力。
基尔希曼在书中提到“一个民族必须要知道在具体案件中正义到底要求什么,也必须热爱并服从自己的法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在法治领域的伟大创举,根植于人民,能够不断适应党和人民的新期待新要求,与时俱进发展完善,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具有最彻底的人民性。作为一名基层检察人员,要始终坚持检察自信,在党和人民的领导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个案的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检察的发展;要不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做为民司法的坚定践行者,为人民检察制度远离“废纸”之危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