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加快数字检察工作建设,是近年来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为适应数字化变革,推动人工智能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省院于4月7日至11日举办了“全省检察机关生成式人工智能培训班”。作为基层检察院技术人员,我有幸参加了培训,收获满满,感受颇丰。
一、对人工智能应用的基本认识
人工智能,是一个以计算机科学为基础,由计算机、心理学、哲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通过研究、开发、训练等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传统人工智能重在分析和判断现有数据,例如手机或邮件系统可自动识别垃圾短信,或我们日常输入案卷时使用的语音识别设备、联合国开会时的同声传译系统,而生成式人工智能是人工智能的一个新分支,其核心能力是创造性内容生成与复杂问题推理,而不仅仅是分析或处理现有数据。它通过学习大量数据的模式和结构,生成类似于训练数据但具有原创性的输出,例如文本、图像、音乐、代码甚至视频。在检察办案中可实现生成法律文书初稿、提取案件关键信息、推理案件证据关联性等辅助性应用。
二、学会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提升检察履职质效
继全国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和政法协同办案平台上线运行后,省院在检察工作网和内网部署了基于科大讯飞星火大模型开发的智能办案系统,能够协助检察官提升工作质效,办理复杂案件。
具体体现为:一是案件摘要与案卡自动填录。在协同办案平台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后,人工智能可从大量文字案卷中提取案件基本信息、嫌疑人身份信息等关键数据,生成案件摘要,为检察官初步了解案件提供依据,并根据要求自动完成案卡填录,将办案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二是法律检索与类案偏离分析。输入案情后,自动检索相关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及类似案例裁判,并提供量刑区间参考,有助于缩短同类案件办理周期,提示可能个案的偏离风险,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也有效节省了检察官在多轮真实案件讨论中,所付出的较高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支持“四大检察”法律文书模板的差异化、自动化生成,并支持格式或逻辑等智能纠错与内容优化,有助于缩短检察官编辑与复核文本时间。三是案件瑕疵审查、笔录矛盾预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人工智能可根据预设逻辑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程序性错误、证据问题或其他不合规行为进行检测,大大降低瑕疵案件的发生概率。办案中,人工智能可对案件笔录进行比对,找出同一案件不同笔录之间的逻辑性矛盾,保障笔录质量。四是赋能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生成式人工整合环保监测、行政处罚、舆情信息等数据,自动生成线索预警报告。此前我们使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时,数据必须为符合模型标准的完整数据,引入生成式人工智能的自然语言理解能力,可从非结构化文本(如投诉信件、社交媒体内容)中挖掘潜在监督点,提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应用质效。
与此同时,人工智能在检察综合业务应用方面亦有不凡表现,主要是在案件流程智能化管理上,通过AI对案件进行类型智能分类统计、办案周期趋势预测、以及关键节点自动提醒等。在提升检察在线服务质效上,在12309检察服务平台嵌入人工问答模块,群众咨询响应时间可从数小时缩短至几分钟,常见问题解答准确率可达90%。在普法宣传形式上,针对不同受众,利用生成式人工制作普法短视频、漫画等脚本定制内容,可以提升普法宣传成效。
三、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应注意风险防范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增强了我们“科技赋能”的思想认识,更为推进基层检察工作注入了“智能基因”。然而,我们也要正确看待人工智能技术,它能起到辅助作用,并不能完全替代我们的工作,因此既要充分发挥其优势,又要注意防范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一是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定位。在办案实践中,将AI定位为“检察官智能助手”,仅提供证据分析、类案推送、风险提示等参考性输出,避免使用AI直接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如批捕、起诉结论)。 二是技术创新与司法规律的辩证统一。在证据标准、程序规范等“刚性领域”严守法律底线,在法律适用、量刑尺度等“弹性空间”发挥技术优势。检察官应当成为人工智能助手的“缰绳掌控者”,既不让技术野马脱缰狂奔,也不因噎废食拒绝进步。三是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检察人员使用人工智能处理数据时,应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院保密制度,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承诺,接受保密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电子证据、数据采集、保存、使用环节应符合相关标准,保障数据完整。使用人工智能处理数据时应采取“哈希值”检验等检测手段,保障数据完整性,以防人工智能输出结果时出现源头性偏差。
通过此次培训,我深刻认识到了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提升工作效率、优化工作流程方面的巨大潜力,下一步,我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持续以数字检察新实践推动法律监督质效新提升,为提升富县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