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集资概念
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特征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具体为: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向社会公众即是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非法集资的危害
非法集资不可持续,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此外,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
四、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常常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吸引更多人参与,他们在集资初期会按时足额兑现承诺的本息,但当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会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导致投资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通常会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他们可能会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活动,甚至展示各种虚假证书和批文,以此骗取社会公众的信任。
虚假宣传造势:为了增强信任感,不法分子会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媒体发布广告、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制造虚假声势。他们还会利用网络虚拟空间进行宣传,一旦被发现,便会迅速关闭网站并携款潜逃。
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会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这种方式使得集资规模迅速扩大。
除此之外,非法集资还可能通过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多种方式进行。例如,通过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等权利凭证,或者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检察官提醒:
为了防范非法集资,投资者应保持警惕,不轻信高额回报的承诺,对不明来源的高收益投资要特别小心。同时,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非法的金融活动,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