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头条

【调查研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因及对策建议 ——以F县人民检察院司法办案为例

发布时间: 2023-12-04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2015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近年来,F县帮信罪案件发案呈快速上升态势,目前已成为F县各类刑事犯罪中排名第三的罪名。现就F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帮信犯罪案件基本情况分析如下:

一、帮信罪案件办理情况

1.审结处理情况。2021年8月之前,F县人民检察院未受理过帮信罪案件。2021年8月至2023年10月两年多时间,F县公安局向F县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帮信罪56人,经审查,起诉40人,占比71%,不起诉16人,占比29%。
2.性别分布。在56人帮信犯罪案件中。男性53人,占比95%,女性3人,占比5%。男女比例接近19:1,男性犯帮信罪的人数远远高于女性。
3.年龄分布。帮信罪的56人中,年龄20-30岁34人,16-18岁6人,18-20岁6人,30岁以上10人。
4.学历分布。帮信罪的56人中,专科学历32人,中专学历12人,高中学历3人,初中学历3人,小学学历6人。

二、帮信罪犯罪特点

1.犯罪手段单一。帮信犯罪涉案人,以提供用于违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术支持方式为主,常见形式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情况下,为他人提供微信账号或银行卡用于收取犯罪所得。犯罪手段相对简单,只需本人以自身信息购买银行卡、u盾后,租借、出卖或由他人代为出售即可。

2.低收入。此类案件中,在校学生21人,农民10人,无固定职业者25人,均为低收入人群。而帮信罪本身的低经济投入、低体力投入和较高数额的“经济回报”,对于犯罪嫌疑人有较强的吸引力。

3.低龄化。涉案人员普遍年轻化,绝大部分为初犯。作案时30岁以上10人,30岁以下的有46人,其中不满20岁的有12人,20-30岁的有34人。这部分群体中不论是在校学生还是刚刚踏入社会的人群,都缺乏社会经验,对所谓的“高薪”“兼职”诱惑难以抵制,且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心存侥幸,最终沦为电信网络犯罪的“帮凶”。

4.学历中等。涉案人员中,小学6人,初中3人,高中3人,中专12人,专科32人。受教育程度较低造成大部分犯罪嫌疑人社会认知能力较差,自我控制能力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对其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而涉案人数最多的专科人群中对法律似懂非懂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政法部门不会注意自己,大多数人觉得自己没有参与到直接犯罪中去,就误认为不会触犯法律。

三、帮信罪案发原因

1.个人法律意识淡薄。信息资源成为网络时代重要的资源和财富,也随之引发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很多公民意识不到泄露个人信息的危害与后果,个人法律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相关法律知识欠缺,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而衍生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多种下游犯罪,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日益突出,成为未成年人网络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2.获利轻松成本低。该类犯罪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近年来电信诈骗、赌博网站、非法网贷的出现给该类犯罪提供了一定的生存土壤。该类犯罪收取手续费,返点高,成本低,获益大,为一些受利益驱使的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通过转账支付结算,获取手续费,利润大,不需要太大的技术和知识水平,造成该类案件频发。

3.打击难度大。在司法办案中,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特征,证据的提取和保存、勘验较为困难,因均在网上交易,下线查实难度大,增加了打击难度。

四、帮信罪案件发展趋势

从办理的帮信罪案件来看,帮信犯罪手段逐渐从单一化向多样化发展,早期多以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两卡”提供给他人用于诈骗收款为主要形式,目前出现了组织他人收购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驾驶汽车搭载GOIP设备为上家拨打诈骗电话提供通讯服务等犯罪行为,有的犯罪形式更表现为“帮信”后“黑吃黑”、“帮信”后又代为转账、套现的情况。这些犯罪形式本身就具备针对犯罪对象不特定、串并案件数量多、涉案地区广、隐蔽性强且难以追查等特点,对案件侦破及被害人经济损失挽回带来极大困难。帮信罪高发,其背后折射出网络治理、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短板还需不断完善。

五、预防帮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主体多元化的犯罪特点决定了在帮信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打击上需要动员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包括司法机关、宣传部门、网络运营商以及金融机构等,联动打击,形成合力,推进全社会预防和管控。

1.动员多方力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从F县帮信罪发案情况来看,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犯罪的重要原因。因此,为预防更多人沦为帮信犯罪“工具人”,应大力开展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法治宣传活动,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的单位,通过法治宣讲、公开听证、法律咨询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提升干部群众和在校学生法治意识。同时,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用好典型案例,加大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提升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

2.网络管理、金融机构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源头监管力度。网络运营商和相关网站管理者要加强网上交易内容的监管,严格审核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法有害信息的传播,严控网络购销途径。金融监管机构要增加识别能力,对资金异常交易打早打小,对被用于网络犯罪的“两卡”采取立刻冻结或注销,并使之无法解冻或挂失补办,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卡主开立新账户,在高科技条件下建立有效的网络犯罪预防和治理体系。

3.检察能动履职,协同推动网络诉源治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领域,以案件办理推动社会治理,深度挖掘、关联分析帮信罪办案数据,加强案件反向审视,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的模式转变,推动以案促治。对于涉“两卡”类案件,采取新开账户审核、存量账户排查、高风险账户封控等措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风险提示函等方式,督促管住源头,共同推进一体化治理。

4.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要聚焦帮信案件犯罪特点,强化合成作战,充分利用网安、技侦等技术优势和信息研判平台,深挖彻查帮信犯罪线索,尤其要加大对帮信犯罪中“卡头”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指导,解决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问题,同时针对帮信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和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人民法院要坚持依法从快审判帮信案件,明确证据标准,精准适用法律,加强罚金等财产刑的判处和执行力度,以达到审理一件、警示一片的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