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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听证督促履职 消除电梯安全隐患

发布时间: 2023-11-25

                             

电梯是公众使用较为频繁的特种设备,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2023年11月,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履职中发现辖区内多个住宅小区的电梯运行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不少住宅小区电梯存在运行时突然坠落、声响异常、业主被困、紧急报警装置无人接听等问题,电梯“惊魂”让群众提心吊胆,严重威胁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及时有效消除电梯运行安全隐患,11月23日,富县检察院对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行政综合治理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加强对电梯运行的安全管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阐明了听证会的目的、意义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出示了相关证据,制发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和具体建议。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听证员进行了深入评议,对电梯采购、使用、维修保养、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一致表示:老百姓花掉大半辈子积蓄住上高层楼房,回家出门乘电梯却要提心吊胆;有些小孩在经历电梯“惊魂”后留下了心理阴影,影响身心发育;一些电梯在安装初期就发现了问题却无人修理,业主交了物业费却享受不到应该享有的权益……面对这些问题,首先,物业公司要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上报维保公司修理。其次,要在采购环节加强治理,保证开发商购买的电梯质量合格,从源头减少问题的发生。另外,一些小区也存在人为破坏电梯、撕毁维保信息的现象,针对这些行为物业公司要及时排查提出警告。最后,还要加强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告知群众在遇到电梯困人、突停等情况时不要恐慌,避免造成二次伤害。参加会议的行政部门代表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提高执政为民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加强日常监管,增加巡查频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把检察建议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为人民群众放心、安心生活创造良好环境。

富县检察院将以“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督促行政部门严格履行职责,促进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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