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部分内容。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潘振洲主持,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及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组织选学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第二专题“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关篇目,党组成员、检委会专委就学习感悟进行了交流发言,表示要不断深化对“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的认识,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推进、讲政治与抓业务融合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思想保证。
会议指出,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的坚定,只有思想上的提升才能做到行动上的自觉。要通过持之以恒政治理论学习,做到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能动履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要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对党忠诚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把中发28号文件和陕发6号文件精神贯彻好、落实好,把讲政治与抓业务融为一体,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二要依法能动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检察能动性,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办小案暖民心”活动,积极化解各种风险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三要深化“三有”争创,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要以“三有”争创为抓手,紧扣60项核心业务考核指标,落实有效有力措施,狠抓“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齐头并进、全面发展。四要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要常抓不懈,从严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条禁令”、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各项纪律规定,持续开展以案促改,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确保检察人员会干事、能成事、过得硬。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