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日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对一起非法狩猎案拟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担任听证员。会议由富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永富主持,办案检察官、副检察长姜满堂汇报案情并提出处理意见。

犯罪嫌疑人安某某为防止野生动物啃食自己的庄稼,便在自家的玉米地里和玉米地旁边(属国有林区)铺设了4个猎夹,2020年10月16日猎获野生动物一只,被森林公安局查获,经鉴定,安某某猎捕的动物为黄鼬,属“三有”野生保护动物(“三有”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办案检察官阐述了对该起非法狩猎案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依据,听证员进行了讨论并形成评议意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适用不起诉合法合理。听证员认为,富县是农业县,森林面积大,非法狩猎案件在国有林区经常发生,不是农民以身试法,而是许多农民不懂政策不知法,建议政法机关及林业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田间地头的农民知法、懂法、不犯法。听证员希望检察院继续深入推进案件公开听证活动,进一步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让当事人在感受到司法公正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关怀。
胡永富表示,检察机关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期待,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坚持惩防结合、教育为主,配合相关部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真正让法律走进大众生活、走进每个人的心里,让公平正义看得见、让法治温暖感受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