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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媒体看检察】《检察日报》:猕猴桃地开着罂粟花,清点后竟有2000余株

发布时间: 2020-10-23

 

日前

由周至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周某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一案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周某有期徒刑

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万元

 

4月,周至县公安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片猕猴桃地里竟开着罂粟花,红色的花朵在还没有挂果的猕猴桃树株里显得颇为醒目。经查,这片猕猴桃地位于马召镇,是村民周某的承包地。据查,周某每年靠自己承包的猕猴桃地本来有着不错的收入,但他仍不满足。周至县大部依秦岭脚下,其土壤适合种罂粟,周某便在自己的猕猴桃地里套种起罂粟。经现场清点,周某种植的罂粟共有2000余株。

我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9月初,周至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考虑到周某积极配合铲除罂粟,系初犯,且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了对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某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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