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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2月)

发布时间: 2019-03-27

2019212日在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永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市院工作部署和县人大各项决议决定,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平安富县、法治富县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积极推进平安富县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2人,依法不批捕17人;审查起诉208人,依法不起诉7人。突出对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制贩毒品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起诉8人;批准逮捕诈骗、盗窃、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74人,起诉74人;批准逮捕毒品犯罪7人,起诉7人。对发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及盗掘古墓葬等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做到快捕快诉,精准打击。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组织集中宣传,推行“捕诉一体”,坚持“三个一律”,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建立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提前通报制度和会商研判机制,形成打击合力严格审查,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既快捕快诉,又不枉不纵,批准逮捕涉恶犯罪6人、不捕8(不以涉黑涉恶犯罪认定),起诉1人。2018年底,我院就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纪委、监委进行专题汇报,县委在充分肯定我院工作的同时,对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积极参与舆论环境专项整治。配合宣传、公安等部门,深入开展舆论环境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假记者、假媒体、新闻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共批捕涉嫌新闻敲诈、诈骗等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

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检察环节新时代“十个没有”创建活动,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构建案前风险评估预警、案中检调对接化解、案后公开审查说理一体化机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3件。积极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建立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服务保障防范重大风险上,突出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起诉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2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3人。在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上,突出打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开展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4人,发放救助资金1.2万元;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选派19名干警进村入户开展结对帮扶,帮助包扶村硬化村庄巷道、改建村卫生室、建成舍施养羊示范基地,为包扶村如期脱贫打下了坚实基础。在污染防治攻坚上,紧盯中、省、市环保督查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扎实开展“两个专项”活动,决定逮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9人,起诉17人。

全力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立足检察职能,打好监督、保护、预防、服务“四个组合拳”。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犯罪案件实行侦查介入,重点监督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不当立案、违法使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问题。用好传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手段,建立涉及民营企业申诉案件“快速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对可能影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防调查和预警提示,提出对策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努力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做好“12309”检察服务。对控告申诉接待大厅进行改造升级,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政府“12345”信息平台双号并网运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了案件查询信息化、远程接访视频化、服务群众智能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立以来已接访25人次,其中远程视频接访3人次,处理群众诉求20件。结合控申检察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做到“四个转变”,即由事后解决向预防为先转变、由被动等待向主动督办转变、由坐堂办案向带案下访转变、由部门单独办理向联合接访转变,有力地提升了控申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该做法被市检察院以文件形式在全市转发推广。县委对我院12309检察服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县委书记李志锋在我院呈送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汇报》上批示:“12309的开通,畅通了诉讼渠道,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总结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做强特色法治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在办案过程中用鲜活的案例教育引导公民遵纪守法。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起诉涉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2人,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帮助其悔过自新、重返校园。1029日,我院检察长受聘担任了县高级中学法治副校长,并向师生赠法治书、讲法治课。加强检察宣传,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头条号、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新媒体矩阵,发布有关检察信息1300余条,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发检察宣传稿件180余篇,检察公信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

做实“阳光检察”检务公开。通过运行案件公开系统和案件查询微信平台,公开检务信息,方便群众诉求,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254条、重要案件信息134件,公开法律文书124件。举办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代表走进检察机关,评议检察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行政部门负责同志旁听公益诉讼庭审情况。为代表、委员赠订2019年《检察日报》60余份,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四、持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努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捕16人、追诉16人,纠正遗漏罪行15。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况61件次;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情况12件次。适应监管场所检察改革的要求,建成了监管场所分支网络和分级保护工程,实现了市院、县院和驻所检察室“三通”。提出并纠正刑罚执行违法和监管活动不当6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采纳21人次。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或不当22件。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加强。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裁判结果、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7件,法院均予采纳。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民事执行监督联席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为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提供了制度依据。

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开以来,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积极争取县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县委、政府两办在全市各县区率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法治富县建设的意见》,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围绕生态富县建设,我院开展了“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富县”等专项公益诉讼活动,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覆盖了法律规定的三大领域。一年来,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0件,起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起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办案追缴土地出让金305万元,督促补植补栽树木1.2万余株,清理堆放砂石2.3万余方,恢复被占土地64亩,整顿规范城乡垃圾填埋场和存放点15处、养殖场1个、煤矿2个。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整改存在问题。我院对大申号水库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隐患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仅用3天时间就搬掉了一座“垃圾山”,并对水库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了清理整治,取得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良好效果。该案例被市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市推广。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我院作为全市县区院代表出席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富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五、坚定不移深化检察改革,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到位,入额的检察官全部配备到一线办案。制定了检察官权力清单,全面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直接承办案件,2018年,检察长、副检察长(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人均达到56件,其中检察长办案28件,出庭3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2次。全力支持积极配合监察委员会做好人员转隶和案件办理,共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3人,起诉 3人。

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延安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是省检察院确定的“捕诉一体”改革试点院。试点工作中,我院根据刑事案件的类型,组建了4个办案团队,实行一案一个团队捕诉承办到底,实现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解决了办案责任不实、办案质量不高、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运行“捕诉一体”机制办理批捕案件34件、公诉案件34件,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2天,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5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全面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以审判标准收集证据、审查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全面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接待律师11人次,依法保障律师阅卷、会见、辩护等权利,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速裁程序,节约诉讼资源、提高办案效率,真正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司法人文关怀体现到每一个案件中。

     六、紧紧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了“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落实”活动,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干警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支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组织党员走进革命旧址、烈士陵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和读书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党员小书包”、“党建云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学习体会文章40余篇。

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先后选派年轻干警25人参加了上级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不断创新学习方式,通过互联网平台,组织干警在中国检察网上参加政治理论、法律(检察)专业知识在线培训和考试测试;通过高检院检答网问答解决检察实务问题;组织办案检察官参加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重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大大提升了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认真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重要节点、关键环节,组织开展检务督察5次。按照上级院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了为期五个月的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查摆整改问题11个,健全完善制度5项,检察干警的精神面貌、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各位代表,2018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1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综治工作先进个人,两人被市检察院记三等功。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化解矛盾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一定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19年检察机关的总体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延安精神,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树形象”总体思路,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打造“富县检察”品牌,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要有新加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报告,紧紧围绕县委的部署谋划和县人大的决定决议推进检察工作,确保检察工作与县委的要求合拍同向。

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要有新提升。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学习“枫桥经验”,用好“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平台,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平安富县、法治富县建设。

在法律监督能力提升上要有新作为。把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推行“捕诉一体”,以少捕慎诉为导向,降低审前羁押。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高民事行政抗诉精准度、影响力,达到改判一案、影响一片的效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扎实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等专项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在检察改革创新推进上要有新进展。全面落实完善司法责任制和综合配套制度改革,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责任,完善统计和定期通报制度。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变革。

在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上要有新举措。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转作风”专题教育,更加注重政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更加注重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更加注重专业能力和正规化建设,更加注重纪律作风和自身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廉洁高效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戮力同心,攻艰克难,以行动兑现承诺,以忠诚诠释担当,不断书写无愧于新时代的富县检察新业绩,为建设经济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美、人民生活幸福的新富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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