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22日在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振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围绕服务保障富县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心,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落实中强化、在创新中发展。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779件,同比上升6.42%,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6件144人、审查起诉案件144件250人、刑事申诉和民事行政监督案件70件;主动履职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件101件、公益诉讼案件64件,3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一、聚焦政治铸魂,以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定位,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第一位要求,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第一专题”制度,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42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细则》、市委《工作措施》,向县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12次,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邀请驻院纪检监察组参加,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学思想、强党性贯穿始终,坚持读原著、悟原理,学思践悟,举办读书班2期,集中研讨3期。以重实践、建新功彰显成效,深入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文章20篇,其中被国家级刊物采用2篇、省级刊物采用7篇。整改25个具体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29项,把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召开了全县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座谈会。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视察评议工作11次,参加案件听证会33件次、公开送达检察建议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6次,让人民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两微一端”检察新媒体推送检察信息169条,发布案件信息347条,公开法律文书99份。
二、聚焦中心大局,以更实担当护航高质量发展
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平等保护、精准服务、防范风险并举,依法能动履职,护航富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0人,起诉194人,分别同比上升86.44%和15.48%。从犯罪结构看,起诉后法院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5人,占12.69%,起诉后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72人,占87.31%,轻罪案件占绝大多数;从犯罪类型看,起诉“两抢一盗”等犯罪39人,占20.1%,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犯罪32人,占16.49%,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1人,占10.82%。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受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人,审查后决定起诉1人,不起诉2人。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人,起诉1人。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制定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推进、优化营商环境22条措施。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设立保护联系点3个,对直罗贡米、富县油糕、富县苹果等地理标志农产品知识产权进行司法保护。建立了检察官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为8家企业、90余名民营企业家讲法治课、提供法律咨询。
以检察建议助力基层治理。召开全县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把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法治建设考核。结合办案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22件,其中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采纳率100%。对在办理涉及天然气设施、电梯设备、烟草专卖、环卫作业与管理等案件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进行研判,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跟踪回访督促落实,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
三、聚焦为民司法,以更好服务保障民生福祉
坚持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把践行为民司法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以更优检察履职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人,起诉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不批捕3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向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5件次,心理疏导20余人次,司法救助8人,制发“督促监护令②”6件。开展法治进家庭、进校园活动40余场次。我院被团市委授予“延安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推进检察“双进”③,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平台,实现“线下进综治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检察“双进”全覆盖,汇集监督线索50余条,受理群众信访25件,均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实现涉检问题“零上访”。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给予国家司法救助22人,发放救助金14.3万元。
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涉农刑事犯罪3人,办理涉农公益诉讼43件。办理农村地区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救助金10万元。积极参与张家湾镇三城村乡村振兴工作,协调争取各类资金230余万元,实施卫生改厕75户,危房改造6户,种植贝贝南瓜30亩、旱改水种植良种水稻20亩。
四、聚焦主责主业,以更优履职维护公平正义
紧扣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全面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要求,推动“四大检察④”融合发展,“三有”争创⑤取得实效。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6件,纠正漏捕漏诉22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9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2件,提出刑事抗诉1件。开展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执行活动巡回检察专项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9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批捕34人,不起诉5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⑥审结22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4.02%。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采纳1件。依法维护生效裁判的既判力,作出不支持申请监督决定2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3件;成立了全省首家保护弱势群体支持起诉服务中心,办理民事支持起诉⑦案件8件。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对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1件,全部采纳。依法能动开展农民工讨薪、惠民利民等领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⑧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累。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4件,磋商终结9件,诉前终结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件;起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常态化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寻访革命旧址12处,督促修复保护8处。《督促整治天然气钻井废液污染北洛河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案例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持续推动检察业务融合发展。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组建了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生态环境保护、职务犯罪侦查办案团队,实行“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办案。建立了线索统筹研判机制,发现线索并跨部门移送办案20件。积极发展数字检察,创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个,其中罚金刑执行类案监督模型在全市首届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持续深化检察版“两说一联”工作机制。深化推进“办案说法、监督说事、服务联心”检察版“两说一联”⑨机制,被省检察院作为改革创新项目、陕西检察品牌立项,被县委确定为“小切口”改革项目推进。坚持办案说法,突出检察工作社会治理效能;坚持监督说事,以法律手段推进基层治理;坚持服务联心,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品牌效应初步显现,创新做法被《法治日报》《陕西日报》等媒体报道,调研成果被《人民检察》及《检察调研与指导》刊载,论文荣获“第十一届关中-天水经济区法治论坛”二等奖,案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普法宣传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现场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五、聚焦从严治检,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政治强检、专业立检、从严治检,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培训提升本领。以提升队伍整体素能为目标,组织业务部门干警赴榆林定边、府谷等先进院学习交流,选派37名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实施检察官传帮带提升工程,让年轻干警尽快成长成才,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持续纠治“四风”,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检务、党务、事务督察和警示教育20余次。加强履职监督,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交叉评查56件,无不合格案件。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35件。
落实改革激发活力。全面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进一步明确不同岗位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标准和亲历性要求。入额院领导办案236件,占办案总数的40.4%。不断完善检察人员考核制度,健全对案和对人的考核机制,科学设置考评指标,以考核压实责任,倒逼本领提升,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持续进步,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赵忠韬同志获评首届“三秦最美检察人”,有4个集体、5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3项工作经验在全省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和县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的措施还不细,检察建议助推社会治理的效能还需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还跟不上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办理新类型案件、发展数字检察、融合履职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检察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改进。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我县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县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各级政法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和县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工业加速、农业提质、项目驱动、城乡振兴”战略实施,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⑩,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富县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实际行动上。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检察工作,确保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时刻保持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做细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
二是坚定不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持续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对危害安全稳定的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侵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犯罪依法从严追诉、从严惩治,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富县、法治富县。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把“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推进诉源治理中展现检察作为。
三是坚定不移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府检联动”工作,助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内外协作,打造专业团队,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依法稳妥办理“10.29”环境污染系列案件,倾力服务大美富县建设,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四是坚定不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抓好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案件办理。创新推进检察版“两说一联”工作机制,深化检察“双进”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检察为民实事,以法治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多形式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五是坚定不移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围绕高质效履职,不断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持续强化监督理念更新,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持续优化检察职能体系,推进“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健全检察机制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深化民事有效监督,拓展做实行政监督,精准规范公益诉讼监督。积极推进检察侦查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依法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落实好与人大执法检查协同机制、与政协民主监督衔接机制,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做优数字检察。
六是坚定不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以高素质队伍推动高质效办案,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完善检察人员考核评价体系,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更加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⑫”落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做好新一年工作,主要看行动,关键在落实。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富县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