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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发布时间: 2023-02-22

202322日在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振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中发28号、陕发6号文件),认真落实县委、市检察院部署要求和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三有”争创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和保障我县高质量发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732件,同比上升15.82%,其中,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件102人、审查起诉案件102件246人、控告申诉案件32件;主动履职办理诉讼监督案件214件、公益诉讼案件86件。

一、加强政治建设,更加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司法办案首先从“政治上看”,确保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

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中发28号、陕发6号文件精神,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在办案团队、检察官联席会议设立临时党小组,司法办案首先从政治上把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就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等事项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院党组请示报告9次,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

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最新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学、跟进学、持续学。通过收听收看、专题辅导、集中培训、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年开展中心组学习13次,通过专题党课、“学习强国”平台等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线上学习40余次。

坚定不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了《富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落实“三同步”要求,抓好宣传、管好阵地、掌握话语权。选树的《检察版“两说一联”》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文化品牌,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物)刊发宣传稿件145篇、调研文章8篇,在“两微一端”发布原创信息170余条,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统筹发展安全,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全县大局

始终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统筹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依法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168人,分别同比下降50%和18%。其中起诉故意杀人、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电信网络诈骗等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财产利益犯罪38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协同推进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出22条措施,建立健全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依法批捕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7人,起诉18人。探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研判”,对单位及法人犯罪案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决定不起诉2人,通过对两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等后续工作,让企业“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得好”。

依法服务保障创新发展。组成调研组深入重点建设项目、民营企业走访调研,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企业创新发展的理念,与县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协作配合,以法治之力保护知识产权,在富县绿谷田园食品有限公司设立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加强对“国家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直罗贡米”“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富县油糕”等农产品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建立了检察官联系企业工作机制,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起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专利、商标等犯罪3人。

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办理县监委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5人,提前介入3件,协助上级院核查涉司法相关人员案件线索4件。通过检察办案助力社会治理,县委政法委召开了全县加强检察建议办理促进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推动最高检一号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在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系列电信网络诈骗、网上赌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中,针对行业监管和社会治理中存在的漏洞,“抓前端、治未病”,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丰富新时代“两说一联”机制,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综治中心,检察版“两说一联”融入基层治理的做法被《法治日报》《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组建检察宣传小分队,开展检察宣传“六进”活动,举办法治宣讲18场次,发放检察宣传资料5万余份,提供法律服务和咨询120余人次。

三、坚持为民司法,更加用心关注民生增进福祉

始终牢记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用心用情创新能动履职,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办小案暖民心”等专项活动,通过检察履职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一年来,办理民生实事138件,起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7人、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件,办理涉民生领域案件18件,保护“舌尖上”安全;与县邮政分公司共同推进寄递安全治理,保护“邮包里”安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68人,办理网络赌博犯罪、网上开设赌场犯罪41人,追赃挽损203.2万元,保护“网络上”安全重视群众信访工作,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未发生涉检越级信访。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了检察听证员库,聘请听证员7名,开展司法办案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活动35次。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侵害老年人犯罪2人。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教育、民政等多部门协同履职,推动“六大保护”走深走实,强化未成人综合司法保护,对未成年人检察业务实行集中统一办理。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人,其中,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人、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辅导14人次,引入社会力量帮教14次。28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讲法治课、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与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协同发力,为农民工追回工资22.4万元,守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精准监督助力乡村振兴。依法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起诉涉农刑事案件10人,办理涉农公益诉讼案件20 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困案返贫的生活困难当事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救助对象的司法救助,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1件,发放救助金13万元。 选派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参与张家湾镇三城村乡村振兴工作, 12名帮扶检察干警定期入户走访调研,面对面解决问题,为该村协调争取各类资金215万元,改造提升了村两委阵地,硬化巷道700米,安装路灯40盏,新建活动小广场1个,整理恢复水毁农田 30亩、水毁河渠7.5公里。

宽严相济彰显法治文明。坚持为人民司法宗旨,努力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不批捕 43人,不起诉64人,不捕率、不诉率分别达到42.16%28.21%。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21人,适用率97.79%,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59人,采纳率为100%,一审刑事案件服判率95.48%。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人,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降低到30.74%,刑事案-件比下降到11.11,努力减少社会对抗,彰显法治文明进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四、突出主责主业,更加精准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始终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四大检察”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司法办案,切实加强对刑事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在县公安局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推进侦查监督实质化,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3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漏诉14人。介入引导重大案件侦查17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6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件。监督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62件。去年5月,富县检察院被省检察院确定为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试点院,在县法院、县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圆满完成了试点任务,开展非羁押强制措施执行监督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61件,其中,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8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9件,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为确有起诉困难特殊群体建立维权“绿色通道”。与县法院、公安局等联合会签了《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纵深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坚持既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也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纠正行政审判活动违法6件,监督纠正行政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7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净餐馆、护航民生民利等行政检察专项活动5项,与县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了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检察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扎实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8件,立案8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件,通过座谈磋商终结11。依托“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格局,健全线索移送、协作配合、联席会商等执法司法衔接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社会治理合力。组织开展了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污染专项监督活动,保护北洛河流域环境和生态安全,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5部署开展了消毒产品、中医药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10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同时,从相关行政机关选任了12名检察官助理,从基层单位聘请了12名公益诉讼监督员,借助“外脑”提升监督办案水平。

五、抓实自身建设,更加严格管理提升履职能力

始终坚持抓队伍、推改革、强管理、转作风,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以政治引领抓实检察队伍建设。抓好“关键少数”,落实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周三理论学习和检委会学习制度,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带头分享学习体会,在七一、国庆前夕分别组织开展了主题党日活动。在县委和市院的大力支持下,提拔使用内设机构负责人7人,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1人,晋升一级检察官2人、二级警长2。新招录检察官助理2人、聘用制书记员2人,为检察队伍补充了新鲜血液。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检察官、法官、警官同堂培训3次,组织典型案例研讨7次,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及岗位练兵活动40人次

以作风建设规范检察权力运行。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和“弘扬延安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检务、党务、事务督察和廉政警示教育22次。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填报过问案件情况12件。开展办案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每月通报办案工作进度,每季度开展业务分析研判,形成检察权廉洁高效运行监督闭环。 

以检察改革助推办案质效提升。落实司法办案全流程监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数据质量核查,组织评查案件48件,无不合格及瑕疵案件。全面落实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加强对入额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办案考评管理,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460件,其中检察长办理42件。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8件,公开法律文书98落实数字检察工作部署要求,探索建立财产刑执行监督数据模型,推动检察监督方式逐步由人工监督向数字监督转变。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和批评意见并及时回复,上门走访省市县“两代表一委员”30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视察检察工作86人次,报告或通报检察工作情况6,吸纳监督意见建议55条。举办检察开放日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58次,向代表委员、有关行政部门及人民监督员、听证员赠阅《检察日报》《人民监督员》110份。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检察院各项工作稳步向前,连续两年被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建设优秀单位”,被市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有7名干警受到表彰奖励,办理的“督促整治天然气钻井废液污染北洛河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督促保护散葬烈士墓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院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县监委和县法院配合制约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不足:一是学习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仍需走深走实,司法办案理念需持续更新;二是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强;三是检察工作“法理情”相融合、“三个效果”相统一落实还不到位;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富县实现高质量发展、奋进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富县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工业加速、农业提质、项目驱动、城乡振兴”战略目标,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和“两抓三促” 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谱写富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提升政治意识,自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弘扬延安精神和陕甘宁边区优秀司法文化,用以滋养初心、淬炼灵魂。持续深化落实中发28号和陕发6号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推动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凡事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更加自觉的检察履职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是树牢法治思维,彰显服务大局新担当。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作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县委决策部署,紧跟全县发展大局,扎实推进“三个年”活动,增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预判能力,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依法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效司法服务。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检察版“两说一联”实践,发挥检察建议促进诉源治理的重要作用,用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坚持多元服务,展现为民司法新作为。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能动履职,及时、高效回应群众关切。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小案”,通过检察履职为群众纾难解困。加大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力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切实消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的安全隐患。积极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公开回复”等方式,不断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四是夯实智能支撑,释放检察工作新动能。紧跟时代步伐,充分用好大数据的助推作用,推动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依托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立足案件线索分析研判、证据收集审查、犯罪事实认定等环节,强化硬件设施和平台建设,实现检察办案集约化、高效率。通过参加培训、引进专业力量等方式,着力培养检察干警运用大数据的能力水平,努力提高检察工作保障发展、防范风险、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的本领。

五是推进精细管理,树立检察队伍新风貌。坚持以党建引领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探索推行“党建+”引领检察工作育品牌、出亮点的发展之路。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关键岗位,构建以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的长效机制;聚焦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三有”争创,抓主责主业、抓检务管理;不断健全检察人员全面全员全时考核,激发内生动力,推动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各位代表,激情承载梦想,实干创造未来。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依法能动履职,勇毅前行,接续奋斗,努力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富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优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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