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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4年)

发布时间: 2019-03-30

2014116在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宗六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紧紧围绕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建设,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维护经济发展秩序。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围绕服务新农村建设、保障房建设、主导产业开发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服务措施。依法查办“涉农”领域退耕还林、征地补偿等环节职务犯罪案件5人。不断加大对经济犯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非国有企业人员职务侵占等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7人;批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嫌疑人8人,起诉10

着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围绕城镇化建设重大部署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加强和完善检察环节各项服务措施,加大保障力度。共深入5个重点工程项目,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开展警示教育,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提供招投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4次。

(二)履行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90人,起诉96人。

依法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突出办案重点,围绕维护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批捕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嫌疑人41人,起诉35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与侦查、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采取提前介入侦查、案件评查等措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确保案件质量。

坚持把社会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持区别对待,依法慎捕慎诉,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等其他强制措施的,依法不批捕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依法不起诉5人,健全完善附条件不起诉、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加强不捕不诉等案件释法说理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坚持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妥善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坚持检察长接访日和下访、巡访等制度,依法办理群众来信来访31件次。深入开展“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活动,实现了“零”上访的预期目标。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村组)”、“三问三解助农增收”等活动,在乡镇、社区设立检察联络室,促进检力下沉,服务基层群众。结合办案,适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社会管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12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方式及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促进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

(三)惩防并举,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贯彻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坚持惩治和预防“两手抓”,努力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共查办职务犯罪嫌疑人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人,渎职侵权犯罪2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8万元,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100%

坚持严格依法规范办案。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依法规范侦查办案活动,严格按照法定条件采取侦查手段和强制措施,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办案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预案审批、看审分离和办案工作区管理使用等制度,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受教育2万余人次。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职务犯罪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2件。及时研究职务犯罪发案态势和预防对策,向县委和政府提交了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

(四)完善机制,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立案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1件。侦查监督,重点监督漏捕漏诉等问题,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6人、追诉1人;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9人、不起诉5人;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19件次。审判监督,重点监督纠正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量刑建议等制度,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件。

强化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高度关注与群众关联最多、诉求集中的民事、行政诉讼,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3件,法院均予采纳。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规范和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推进与看守所的执法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逐步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动态监督,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开展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检查等专项检察活动,依法监督纠正各类违法情况33件次;开展刑罚执行同步监督工作,纠正不当监外执行26件人。

(五)规范执法,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进一步加强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适应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成立了案件管理办公室,坚持以执法办案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深入推进案件统一管理工作。近期,已顺利完成系统运行、安全保密、运维保障和基础网络“四个平台”建设任务。去年1226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检察机关全程网上办案,检察工作科技含量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更加透明、规范、高效。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检察委员会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审查监督,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议事范围和程序。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报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制度。加强检务督察部门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重大情况、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人大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决定。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将拟作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等“七种情形”全部纳入评议监督范围,全面监督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广泛开展了“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利用网络媒体、检察门户网站等信息手段,大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和作用,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六)固本强基,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大力弘扬延安精神,以提高检察人员法律监督能力和提供良好的执法保障为目标,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根基。

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在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了“检察官进社区”、“中国梦·检察情”演讲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群众观念、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群众工作能力,有力地促进了检察工作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要求,积极开展素能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选派业务骨干和执法一线办案人员参加上级院举办的专题培训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培训,有力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法律监督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

(七)改进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县人大专题报告。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开展走访“两代表一委员”等有关活动,向289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答复。认真办理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事项,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反馈。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检务保障基础比较薄弱,信息化条件下检察人员科技应用能力不足;检察干警纪律作风仍需进一步加强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安排

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障,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中央关于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决定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更加扎实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和保护等职能作用,注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推进平安富县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富县、法治富县建设,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更加注重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破坏生态环境、重大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执法司法领域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诉法,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维护司法公正。

(五)更加注重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提升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保障,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化内部监督,健全接受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检察官素养,特别要在解决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工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努力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检察官队伍,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牢固树立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政治原则,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是宪法原则的思想,紧紧依靠县委的坚强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负责地办理议案、提案和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机关执法的公信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的决议,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富裕、文明、幸福新富县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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