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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检察宣传“小喇叭”

发布时间: 2019-03-30

在通常的观念中,一个舞台就像一个正圆,只有一个中心,而这个中心聚焦的是台上的主角。要我说,一个舞台其实是一个椭圆,它有两个中心,一个是台上的主角,另一个是幕后的工作人员。顺着光,你可以看到主角的精彩表演,而逆着光,则可以看到幕后人员默默无闻的辛勤付出。

检察宣传工作,就是这样一群幕后的小编辑、撰稿人,他们通过新媒体舞台以图文并茂的新闻稿件向人民群众展示检察工作,展现检察官风采,让大众更加熟知、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机关惩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创造安居乐业、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

很有幸,在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时,我也承担着检察调研宣传工作任务,院里每年都会将宣传任务量化分配到个人,鼓励大家勤思考、勤动笔、勤宣传。从一开始的无从下笔,没啥可写,到试着写,主管领导指导、点拨、修改,慢慢地我也悟出了一些写作“门道”,同事们办了哪些典型的案子,工作中有哪些新的动态、特色和亮点,人民群众都有哪些司法需求,我都动笔记录、认真揣摩、用心思考,深入总结提炼,反复推敲修改,形成文字稿件。每当稿件在“两微一端”上登载,或被上级院转载时,带给我的是无比的喜悦和成就感! 

新时代检察宣传新媒体已成为整个检察机关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宣传检察工作的主渠道,成为各级检察机关自主宣传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的主阵地。特别是2018年以来,在院党组的重视和支持下,在广大检察干警的努力下,富县检察院在新媒体上刊发原创稿件150余篇,被省、市院新媒体采用55篇,取得历年检察宣传最好成绩。作为院里的宣传骨干,我更是不甘落后,主动作为,我个人撰写并在富县检察微信公众号发表原创稿件28篇,其中14篇被省、市院新媒体转载,12篇被法制网、陕西检察网等采用转载,撰写的《“四个转变”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稿件被延安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经验以正式文件转发推广,我个人也被延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延安检察优秀撰稿人”,被富县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检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是激励也是鞭策。检察宣传工作就是一个“小喇叭”,向社会传播检察故事,展示检察干警精神风貌,它使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节节攀升,助推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大飞跃”。在新的一年里,我将一如既往,再接再厉,当好检察工作的传播者,做好检察宣传的“小喇叭”,为打造富县检察品牌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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