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富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政法及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稳进、落实、提升”总基调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坚持一手抓队伍建设,一手抓检察业务,“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3件83人,分别同比下降50.6%和53.9%。批准和决定逮捕39件68人,分别同比下降51.9%和57.2%。不批准逮捕4件15人,分别同比下降33.3%和28.6%。不捕率18.1%。
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96件150人,分别同比下降22%和46.4%。决定起诉85件142人,分别同比下降26.1%和43.7%。决定不起诉10件12人,分别同比上升66.7%和下降7.7%。退回补充侦查5件29人,分别同比下降80.8%和73.9%。退查重报7件51人,分别同比下降70.8%和42%,案件比为1.22。
刑事犯罪案件数量总体下降,但危险驾驶罪在刑事犯罪中占比仍然很大,起诉23人,占起诉人数的16.19%,不起诉3人,占不起诉人数的25%。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4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6.69%。提出量刑建议157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3人,同比上升117.3%;幅度刑量刑建议44人,同比上升78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136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86.6%,同比上升161.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立案6件,同比下降14.3%。监督后公安机关立案6件,占监督数的100%;监督撤案3件,同比下降50%,监督后公安机关撤案3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漏捕、漏诉。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5人,同比分别下降40%。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违法26件,同比下降13.3%,已纠正26件,占提出数的100%。
4.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纠正违法4件次,同比下降60%。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4件次,占提出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5件,同比下降60.5%;对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7件7人,提出建议7人,公安机关采纳7人;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0人,同比下降44.4%;同期已纠正10人,占提出数的100%;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8件,同比下降65.2%,同期已纠正8件,占提出数的100%。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案1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人。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办结民事生效监督案件1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6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6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同比持平。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件,同比下降17.6%,法院同期采纳14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同比下降17.6%。
三、行政检察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50%,法院同期采纳 3件,同比上升50%,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同期采纳7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受理案件线索66件,同比上升27.5%。立案66件,同比上升25%,其中民事类立案1件,同比下降50%,行政类立案65件,同比上升25%。
(二)诉前程序情况
开展诉前程序65件,同比上升25.5%,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64件,同比上升 25.5%。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6件,占比最高为69%;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4件,占6%,国有财产保护领域4件,占6%,其他领域11件,占1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提起公益诉讼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1件、行政公益诉讼5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件1人,同比持平。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件2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件1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8件,同比上升60%,予以救助8件,同比均上升33.3%;发放救助金6万元,对扶贫对象发放救助3人,发放救助资金2万元。组织开展各类案件公开听证10件。
七、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
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开展10次,公开听证10次。
八、检察委员会工作情况
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15次,会议讨论议题27件次,其中案件议题26件次,事项1件次;开展检委会学习2次。
九、入额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85件,同比上升1.6%,其中检察长办理各类案件19件,占11%,同比增加137.5%;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66件,占89%,同比减少7.2个百分点。办理的案件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司法救助、侦办职务犯罪等主要检察业务。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人次,同比上升20%。其中检察长列席4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7%;受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