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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院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系统应用培训

发布时间: 2019-07-18

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全体检察官及书记员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学习培训。

此次学习培训主要是针对在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监督工作中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而进行的一次专题培训活动,旨在及时纠正案卡填录错漏多、报表和案卡不一致、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牢固树立了精品意识、规范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工作效率。

富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干警通过上机操作演示,详细讲解案件质量评查系统软件的下载安装、功能介绍和详细操作流程,填录案件信息时常见问题的处理、流程节点操作应该注意的事项,并针对省院制定的侦监、公诉、未检、审监、民事、行政、控申及执检八大业务条线评查标准进行了深入解读。

培训结束时,分管领导、副检察长赵忠韬就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强调,一是要严格评查标准。在案件评查中,评查人员要严格各业务条线评查标准,对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司法责任制落实及系统规范应用等都要全面、细致评查,准确形成评查结论。二是要发挥评查引导作用。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价,既要评出优质案件,也要评出瑕疵案件,并将评查意见书面反馈给承办检察官,对有瑕疵的案件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三是要注重评查结果运用。要严格执行上级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好常规检查、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同时努力做到网上评查为主、网下评查为辅。要把评查结果作为业绩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作用,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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