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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院精心部署开展业务数据质量自查

发布时间: 2019-06-18

 近日,富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各业务部门书记员及内勤召开了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监督部署会。该院副检察长赵忠韬组织学习了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及省院、市院对该项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该院迅速开展自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检察综合业务部副部长赵宝成通报了2016年以来在案卡填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原因,要求案件承办人主动认领,逐一一整改。

                                                                             

赵忠韬指出,检察业务数据质量,直接关系检察机关对办案规模、办案质量、办案效率的准确评价,直接关系检察工作发展和司法改革的科学决策。在这次检察业务数据质量专项督查工作中,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开展业务数据质量自查。一是必须做到除按规定登记、审批线下运行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要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运行,坚决杜绝线下运作现象。二是迅速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2016年以来的案件信息、法律文书进行“回头看”,对发现的漏洞逐一修正。要见微知著、举一反三,边查边改,在填录案卡中逐项查对、细之又细,避免填录虚假案件信息及虚报、瞒报、漏填、错填、迟填等。各业务部门内勤详细汇总登记自查出来的具体问题的数量、问题的表现和产生的原因,交由案管办专人统计整理,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上报市院。三是案管部门加强与各业务部门对接沟通,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程序问题、系统操作等问题。通过集中自查整改,不断规范案卡填录标准,着力抓好数据信息源头准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统计管理,完善案件管理各项制度,确保业务数据真实准确和科学统一,为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真实的数据支持和扎实的分析研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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