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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检察院执检工作努力实现“四化”目标

发布时间: 2019-03-27

回顾刚刚过去的一年,富县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可谓收获满满、成绩斐然。2018年,该院深入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执法监督,纠正违法违规,看守所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取得较好监督成效。

驻所巡视保持常态化。驻所检察干警坚持每天对看守所监管执法活动进行巡视监督,进入监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做好日志记录,依法予以纠正,排除安全隐患。一年来对看守所执法、安全情况开展大检查20余次,召开联席会10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63件,监管机关均整改纠正。

依法维权体现人性化。突出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坚决监督纠正和预防侵犯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刑事执行检察干警联合看守所、县疾控中心,分两次组织对所有在押人员进行了全面体检,对患有疾病的在押人员就诊治疗20余人。认真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罪刑较轻、社会危险性小及老弱伤病等在押人员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21人,监管机关均予以采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专项监督做到精准化。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摸清底数,了解未收监原因,督促执行机关及时交付执行。20185月份,涉嫌诈骗犯罪羁押于富县看守所的曹某,因患有肺结咳病,驻所检察干警会同看守所在县、市医院为曹某治疗。案件在审判阶段,富县法院对曹某变更了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后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为使曹某及时交付执行,避免羁押期间的传染风险,刑事执行检察干警配合监管公安干警协调监狱机关,将曹某交付监狱执行,消除了不安全隐患。该院还相继开展了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等多类专项检察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提出纠正违法22件。在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工作中,该院与富县法院沟通协调,安排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查看“法院审判管理系统”,掌握财产刑执行信息,核查涉案人149人,财产刑执行金额161.9万元,对核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提出检察建议54件,法院均予采纳,有效推动了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实时监控实现信息化。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建设标准,该院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对驻所检察监控联网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按时完成了驻所检察内网分级保护和与公安机关的监控系统联网,同时实现了与院内监控指挥平台的同步实时视频信号传输,强化了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做到监控网络化,监督无盲区。

回顾2018,富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亮点多多,步入全市先进行列。展望2019,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将以新姿态,做出新作为,谱写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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