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精神,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构建“多方参与、共治共享”公益诉讼保护新模式,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我院根据最高检《关于全面推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工作的通知》要求,面向社会招募成员注册成为“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志愿者,发挥人民群众监督和专业技术优势,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质量和成效。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益诉讼志愿者条件
(一)志愿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公道正派、热心公益;
4.对公益诉讼工作有一定的认知,或者具有发现公益受损线索的便利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志愿者:
1.曾被开除公职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担任志愿者的情形。
二、公益诉讼志愿者履职方式
公益保护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1.发现、提供、反映公益损害的问题线索;
2.见证公益诉讼勘验物证、现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送达等活动;
3.发挥知识或专业特长为公益诉讼案件提供咨询;
4.参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听证;
5.对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踪观察;
6.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评价;
7.参与公益诉讼宣传相关工作;
8.参加公益诉讼相关培训;
9.参加公益诉讼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
10.对公益诉讼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1.参与公益诉讼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15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根据表格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表集中发送至330204740@qq.com。
联系人: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书记员冯萌
联系方式:0911—2987279 1550911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