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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发挥流程监控职能作用,助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2-07-05
    流程监控是案件管理部门主要职能之一,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等,对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的程序性是否合法、规范、及时、完备,进行实时、动态的监督、提示、防控。

  开展流程监控是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按照统一的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进行监督的活动。通过对案件管理监督事项进行案件化办理,提升案管监督管理的权威性和刚性,规范案件办理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流程操作,对于维护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履行保障人权的职责具有积极意义,对维护检察执法的公正性,对司法公信力的提升起到保障作用。 

  目前,宝塔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采取网上流程监控网下流程监控相结合、书面通知书和口头提示相结合、流程监控台账和日志相结合的方式,并且由专人负责、全员监督。1-6月份现已开展网下流程监控128件,其中文书不规范117件,其他违法行为11件;6月份以来,结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口头提示5件,均已整改。同时,对流程监控发现的网上操作不规范、法律文书错漏、文书制作不及时等问题,处理纠正,及时向办案部门反馈,定期汇总分析,通报整改,既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法规的权威,又保证了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高效流转。 

  下一步,案管部门将继续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以及科技信息化知识和操作,以便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熟练开展业务,增强案管部门的流程监控能力,为今后更细致、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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