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电子卷宗上线以来,业务部门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可以直接查阅案件,为检察官提取案件信息提供了便利,减少了办案人员机械打字的工作量,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与此同时,为更好的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也可以直接通过网上申请,待审核通过后推送电子卷宗,即可实现足不出户查阅代理案件,为律师提供司法便利。
截止6月份,宝塔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严格按照电子卷宗的制作要求,已制作、上传电子卷宗333件928册,为律师阅卷提供电子卷宗20余次。在今后工作中,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电子卷宗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电子卷宗的作用,推动检察业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