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通常表现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因其套路环环相扣,一旦借款人不能还款,施骗者便可以拿着完整的证据链起诉并胜诉,以强制执行判决书的方式让借款人归还借款,“套路贷”名称由此得来。
实施“套路贷”骗局,通常有四步
第一步:签订虚高借条
行骗者通常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制造民间借贷假象,骗取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合同。在通常情况下,借款人不会签订不利于自身的合同,但是行骗者会以“虚高借条是为了担保借款人还钱,如果按时还钱则不需要偿还虚高金额”“民间借贷的行规就是如此”等理由忽悠借款人,加上借款人借贷往往是出于无奈,所以会配合写下虚高借条。 第二步:“伪造”银行流水
在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行骗者会带借款人前往银行转账取款并带走现金,留下银行流水(虚高金额)作为证据。例如:实际借款有20万元,但是行骗者会在银行向借款人转账30万元并让其取出,20万元用作借款,剩余10万元自己拿走。这样一来,在银行流水上仍然显示30万元借款。
第三步:“平账”
在借款人到期无法还款的情况下,“小额借贷公司”会给借款人介绍另一家小额借贷公司,由另一家“小额借贷公司”偿还第一家公司的钱,借款人再签订更高额的借款合同,并重复上述过程。
即使借款人到期可以归还借款,借贷公司也会故意让人违约。例如:还款时借故到外地,让借款人无法按照约定还款;或是违约的条款设置非常苛刻,“逾期还款”按小时或者分钟计算,未按时还款债务就会翻倍地上涨。总之,就是要把借款人逼上“还不出”“还不清”的绝路。
第四步:软硬兼施“索债”
施骗者在追账时对借款人实施各种手段,其中不乏殴打、辱骂、尾随骚扰、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甚至通过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在实践中从公安机关在小额贷款公司查获的工具来看:甩棍、电棍、手铐以及催泪喷射器等一应俱全,一旦落入他们手中,他们绝对会让人体会到什么叫痛不欲生,然后为了脱离苦海,借款人就什么都答应了。
【法律责任】
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一般”套路贷“金额都超过5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按照法律对诈骗罪的规定是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终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择一重罪或者数罪并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
【经典案例】
2019年3月28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韩某某等8人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涉黑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陕西省公安厅督办的1号涉黑案,也是陕西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被告人韩某某等人在本市中贸广场租赁写字间,未经任何部门许可,擅自设立金雨空放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非法组织,开展非法放贷业务,收取高额利息及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截止2018年1月,该组织共非法放贷306万元,非法获利113万元。对于逾期未还的借款人,该组织采取辱骂殴打、威胁恐吓、夹击身体敏感部分、喷辣椒水、踩脚趾、烟头烫、“架飞机”及电击等恶劣手段暴力讨债,还采用“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从而使组织影响不断扩大,组织势力日渐加强,逐步形成了以韩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增强犯罪能力,先后实施了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诈骗等11起违法犯罪活动。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扰乱正常金融秩序,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已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据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韩某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五十万元,罚金九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
01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理性认识自己的价值观和消费观,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制定消费计划,合理安排生活支出,避免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不盲目消费,不跟风攀比,做到量入为出,理性借贷。
02
找正规的机构贷款
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所有的正规金融机构绝不会在放款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要您付款的都是忽悠,都是陷阱,都是诈骗。
03
留存相关证据
归还借款后一定要将借条等相关凭据讨回并销毁,必要时还可让债权人写下收条。不给子犯罪分子一而再,再而三敲诈勒索的机会。
04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及时向警方报警,用法律武器武装自己。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