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高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宝塔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刑3个月10天,在延安市宝塔区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家中老母亲去世,家属提出申请后,经宝塔区看守所批准请假一天回家吊唁。
1天后,于2019年2月14日下午4时00分,按时回看守所报到,继续执行剩余刑期。宝塔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强化检察监督,保障拘役刑罪犯请假制度依法落实,从被判处拘役刑罪犯涉案性质、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方面,严格筛选请假对象,从源头把好安全风险的“阀门”。
全程跟踪监督,从被判处拘役刑罪犯涉案罪名,判决执行,家属递交申请、在押人员在看守所内表现、看守所请假出入所手续是否完善、请假事由是否合理合法等方面的进行了全面走访核实。没有出现安全事故和重新犯罪案情,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和延安市宝塔区看守所协调、研究和初步的摸索实施。已实现了被判处拘役罪犯请假制度的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