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近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办理的一审公诉案件进行评查。
评查活动开始前,综合业务部员额检察官张晶晶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被评查案件的办理情况、适用法律、程序规定以及案件质量评查要求。评查中,人民监督员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采取查阅纸质卷宗、与检察官交流询问等方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等方面进行了评查,并逐案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表》。
评查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所评查案件的质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了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办案程序合法,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合法权益。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有了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下一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