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军盗窃案一审宣判
发布时间:2018-11-15 11:36
近日,经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建军盗窃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张建军被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