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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10-15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院的检察工作方针,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有关本院检察工作的计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3.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起抗诉;

7.对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8.依法保障公民对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申诉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受理公民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设置

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我院内设机构为四部一室,分别是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诉讼监督部、检察综合业务部和办公室。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全面贯彻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也是陕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之年。为此,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谱写新时代安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二是努力为谱写新时代安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

五是努力打造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0个下级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9人;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2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1人。(见下图)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1052.82万元,较上年759.86万元增加了292.96万元,增长了2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检察办公大楼院落突发塌陷,对大楼院落进行重大巩固、维护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总计1052.82元,较上年759.86万元增加了292.96元,增长了2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检察办公大楼院落突发塌陷,对大楼院落进行重大巩固、维护工程。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见下图)

2018年度本部门收入1052.82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2.82元,为公共安全支出。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见下图)

2018年度本部门支出1052.8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82元,包括行政运行支出899.43万元,其他检察支出153.39万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52.82元,较上年度759.86万元增加了292.96元,增长了27.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初检察办公大楼院落突发塌陷,对大楼院落进行重大巩固、维护工程。

2018年度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052.82元,较上年度759.86万元增加了292.96元,增长了27.83%,主要原因2018年初检察办公大楼院落突发塌陷,对大楼院落进行重大巩固、维护工程。

2.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2.82元,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052.82万元,为基本支出89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87.1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12.29万元);项目支出153.39万元。

3.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43元,其中:人员经费687.14万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12.29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较上年1.3万元无变化,原因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基本支出。

1)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 较上年无增长,原因为压缩公车费用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12批次,约30人次,支出0.3万元,较上年0.3万元无增长,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万元,年初预算为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无因公出国(境)差旅;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无购置车辆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年初预算为1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车辆运行维护费可以在检察办案专项费用中列支;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年初预算为0.3万元,差值为0万元,原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减少了38%,原因为未组织大型会议培训,无费用列支。

4.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化。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涉及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15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2.29万元,较上年增加106.42万元,增长了50%,原因为办公大楼塌陷维修、维护等及在职人员工资提标等增加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7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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