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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喜爱枪械自己造?触犯法律终酿苦果

发布时间: 2021-04-06

  喜爱枪械自己造?

  年青人都对枪械有着迷一样的喜爱,刚刚成年的孙某和祁某同样是个枪迷,为了爱好他们想到了办法自己造,因此走上了一条犯罪的道路。

  触犯法律终酿苦果

  2021年3月31日,永寿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将孙某和祁某向永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孙亮亮是个枪迷,就想着自己造一把枪玩玩,于是在网络上其先后购买了射钉枪等配件,但因为技术有限未能制造成功,遂想到其朋友祁某也是枪迷,便找到祁某,两人一拍即合,又进一步购买配件,两人共同组装好枪支后并试玩,一直保存孙某某家,后该枪被民警查获并扣押。经鉴定两人组装的枪支系司法界定之枪支。

  检察官提醒

  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管控。各位“枪迷”非法持有、私藏、制造、买卖、运输、邮递、储存枪支都是违法行为,千万别让“喜爱”把自己送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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