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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为公,“益”路前行——杨陵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综述

发布时间: 2024-02-08
       公益诉讼检察的任务: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法律的授权,对违反法律规定,侵犯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支持适格主体依法行使公益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公益诉讼检察的范围:目前公益诉讼检察已形成“4+N”法定领域。“4”,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4个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N”,即通过单行法的形式授权检察机关在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及互联网公益保护等领域有权提起公益诉讼。

2023年
       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接续奋斗中书写。这一年,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坚持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己任,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持续探索农科城公益保护新模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服务大局“强办案”,加大公益保护力度
       公益诉讼的核心价值在于凝聚行政机关、社会各界的合力,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公益为核心,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激活、补漏、兜底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保持总体办案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抓重点、抓典型、抓实效,依法服务保障大局,提高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精准性、规范性,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恢复,切实保障办案质效。

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为牵引,助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突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关注解决食药领域新业态出现的新问题。对个别网络餐饮平台存在餐饮服务经营者证照过期、信息公示不齐全、食品摊贩无资质经营、健康证过期、农村小商超食品超过保质期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依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在安全生产领域不懈探索、持续发力。切实增强发现关键点位隐蔽性安全隐患及监管盲区的敏锐性,针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道路安全、特种设备等生产生活安全隐患制发检察建议,不断织密安全生产“防护网”,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理,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万物互联,安全为基。随着网络时代发展,数字化、信息技术为人们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信息风险也急剧上升。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检察建议+普法宣传”双管齐下,规范辖区村务信息公开,从源头上防止村民个人信息泄露。同时通过检察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建言献策,延伸公开听证效果,让“小”建议守护群众生活,让“公开”再也没有“大”隐患,以更加主动的检察履职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屏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开展妇女权益保障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杨陵区妇女联合会签署了《建立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妇联的协作配合,形成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同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鼓励、引导妇女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依法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以党建为引领,组织干警前往杨陵区五泉镇夹道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三号楼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凝心铸魂建新功”主题党日活动。坚持保护第一、传承优先,切实做好革命文物保护工作,既要把有形遗产保护好,也要把无形遗产传承好,持续做优红色资源和文物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

以公益检察监督,守护生态之美
       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益心为公”志愿者走进检察机关,感受检察工作,共话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代表们对杨陵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强化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聚焦重点领域,全方位构筑生态检察保护网络
       建立长效机制,汇聚保护合力。与杨陵区田长制办公室会签了《关于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促进山水林田生态治理,实现行政履职与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有效衔接,发挥公益诉讼的监督、支持和保障作用。

依托“外脑”,建立检校、检企合作平台
       建立“检察官+土壤专家”的办案新模式。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搭建检校合作平台,与陕西杨凌农科集团有限公司搭建检企共建平台。通过具体案件的协同办理,不断加深合作,探索建立水资源保护、土壤保护和生态环境修复等领域协作机制,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数字赋能,为“公益”增添更多科技含量和智能元素
       深化拓展“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应用。召开 “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聘任仪式暨培训会,详细介绍公益诉讼领域、平台创建目的及意义,并观看“益心为公 天下为公”宣传片,进一步增强志愿者们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同时积极参与、监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借智借力,让志愿者为公益诉讼插上“引擎”,全年“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参与办案10人次,有效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形成公益保护有“大我+小他”的双向奔赴。

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地有声”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持续跟进监督”理念,把“回头看”工作贯穿公益诉讼办案全过程。通过持续深化“公益守诉讼护美好生活”“检察公益诉讼助力乡村振兴”、“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督促行政机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确保每一份诉前检察建议都能“落地有声”,实现公益诉讼监督效果最大化。

2024年
       新形势激励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主动担当作为,依法能动履职,继续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以公益监督之力守护美丽杨陵,以检察“蓝”助推杨陵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民生之本,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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