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陵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2月19日在杨陵区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杨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冀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24年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以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安排,以“政治引领、强化监督、深度融合、做优品牌”为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落实落细、巩固提升上下功夫,在守正创新、深化提升上求实效,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为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突出政治引领,着力以高质效政治建设淬炼检察忠诚
(一)聚焦检察使命,突出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将“奋力追赶、敢于超越”的理念落实到杨陵检察理念、体系、制度、能力现代化发展全过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优化深度融合,彰显政治属性。深入落实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部署要求,探索建立“以‘农’为纲、品牌助力、深化载体”的政治与业务融合创新模式。着力发挥“农城护苗”检察品牌效应,护航现代农业发展,助力和美农村建设,守护农民合法权益,凝聚合力护知产、护农业、护农城。
(三)抓实理论学习,强化政治保障。紧扣“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开展交流研讨、读书班、警示教育等活动,在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上从严,在狠抓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上从严,切实把党规党纪落实到检察履职各环节。
二、强化使命担当,着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持之以恒推进平安杨陵建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4件56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35件175人;依法惩治涉黄涉赌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7件32人。助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对监委移送的5件职务犯罪进行提前介入,目前已全部起诉。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集中整治工作,办理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相关犯罪24件26人,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严打高压态势。
(二)能动履职助力社会综合治理。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围绕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制发检察建议84件,全部得到采纳。深化司法救助成效,密切关注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对39名因案致贫人员“应救尽救”,发放救助金12.8万元。做实检察“双进”工作,通过信、访、网、电等方式接待群众256人次,坚决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100%,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检察服务。
(三)固本培元改善区内生态环境。深化运用“河湖长、田长+检察长”的治水护田格局,完善“全域排查+重点督查+跟踪调查”模式。针对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肆意堆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3件,督促相关部门清除建筑、生活垃圾约257.5吨,协同推进耕地和农田保护工作。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智库”模式,新增7名生态环境方面专家教授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借助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平。
(四)有的放矢保护农业知识产权。重点为省杂交油菜研究中心、杨凌农业高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12个服务联系点提供定制式精准服务,一体落实粮食安全保护、服务现代农业企业等10项措施。做好农业知识产权前端治理保护,走访农业企业34家,形成“大走访、深调研”的履职格局。探索制定《农业知识产权案件证据分析细则》《农业知识产权案件鉴定指引》,初步形成办案引导规范。创新服务自贸区发展机制,成立专门化检察工作室,在沟通协作、法治宣传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法治日报》《陕西政法》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6篇专题文章,推广宣传我院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
三、守护民生福祉,着力以高质效民生保障践行检察初心
(一)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围绕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细化制定11项措施,以高质效服务深化“三个年”活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28件,对频发监守自盗问题的重点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漏建制。打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帮助企业追赃挽损16万余元。深入企业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发放《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手册》,协助填写《知识产权调研问卷》,强化问需、发掘线索。
(二)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生热点领域,明确10项重点行动,着力构建内外衔接的工作格局。助力整治网络平台商家违规售药问题,现制现售饮水机公示信息不全问题等,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着眼公共设施领域,有效推动公共健身器材、母婴设施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善。抓实民事支持起诉,帮助32名农户成功追回拖欠果款19万余元,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并被《检察日报》专题报道。
(三)用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宽严相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8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1人。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烟草零售领域监管,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助推整治KTV等娱乐场所组织未成年有偿陪侍、房屋租赁行业不规范经营等乱象。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劝服失学辍学未成年人回归校园。围绕预防校园欺凌、反诈等热点问题,开展“订单式”普法活动,教育辐射全区中、小学及大专院校上万名师生。
四、履行宪法定位,着力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一)固强补弱深化刑事检察监督,确保定点破题、精益求精。对侦查活动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6件,同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行为14件。持续做好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32人。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对故意杀人、涉未成年人等14起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对13件16人涉嫌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刑事和解,化解社会纠纷。
(二)精准发力履行民事检察监督,确保多点发力、质效并重。重点开展民事裁判结果监督,针对民事审判活动中以及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18件。聚焦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依法运用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及时组织公开听证化解矛盾,帮助生活困难的八旬老人向五名子女追索赡养费。
(三)强化履职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确保高点站位、定分止争。以行政诉讼监督为重心,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件,针对行政审判、行政非诉执行中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件。以统筹推进行刑反向衔接为新的增长点,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0件,制发检察意见14件,切实促进依法行政。
(四)提质增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确保积极稳妥、效果显著。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5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1件,磋商2件。同时,组织召开公益诉讼检察听证,现场监督行政机关执法活动5次,联合行政机关普法宣传6次,在增强合力中提升工作质效。
五、坚持强基导向,着力以高质效自身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一)优化规范管理,强化纪律保障。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审议典型案件、学习指导性案例,不断提升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持续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抓实全面从严治检,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共记录报告执行等重大事项60件。
(二)锤炼队伍素能,强化专业保障。加强内外兼修的多向融合模式,利用有效资源开展内外协同的“同堂培训”、联学联建主题党日活动11次。针对性开展涉农知识产权履职专题培训,落实内部“传导式”培训模式,发挥“政治课堂、廉政课堂、实践课堂”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以学促干、凝聚共识。
(三)践行正确理念,强化管理保障。准确把握“一取消三不再”的深刻内涵,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一体抓实“三个管理”,以“三个结构比”为重要工具,综合运用常态化业务数据会商等方法,切实落实内部机构周例会制度,突出工作日报、周报作用,促进指导检察业务工作纠偏、提升。
(四)突出数字赋能,强化信息保障。按照“精准服务、重在保护、预防先行”的工作思路,研发完善“农城护苗”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小程序。积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智能化对比发现27件案件线索,在司法救助案件、控辍保学公益诉讼案件等方面成案14件,在数字赋能中助力高质量履职办案。
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以高质效制约监督提升检察公信
(一)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配合人大开展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等专题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努力保障代表知情权、监督权。配合人大开展“3·15”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探索完善人大监督+检察监督的协同机制。全国人大代表郭汶霞在《检察日报》刊发专题文章,对农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二)自觉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工商联等通报工作并加强专项工作衔接,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和民主监督意见建议。农业相关方面政协委员先后到我院调研视察服务“三农”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邀请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参与评议,举行听证22件次,帮助当事人解“法结”、化“心结”。
(三)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开门搞检察,举办线上线下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在校师生等“沉浸式”体验检察工作。落实案件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开重要案件办理情况、检察法律文书205份。持续做强检察宣传,在新媒体平台编发信息1.1万余条,新华网、正义网等媒体发表稿件48篇,短视频平台发布视频34条,让检察工作更贴近群众生活。
与党同心,与时代同步,与人民同奋进。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全力以赴提质效、优品牌、重发展,用创新实干担当绘就新的司法答卷。这一年来,我们整体工作稳中有进。多项业务取得质效双提升,我院被评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2件案例分别入选全省反洗钱典型案例、自贸片区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内设部门先后被市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示范区政法委表彰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3名干警先后被表彰为“全区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干警”、“示范区三八红旗手”。创新工作亮点纷呈。“‘农城护苗’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现代农业探索”改革创新项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改革创新项目”。以我院农业知识产权案例为原型,改编拍摄的微电影《南果花开》分别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微电影优秀奖以及第五届“陕检·电影节”一等奖。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区监委和区法院的依法配合,离不开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长期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杨陵区检察院向各位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站位不够高。对标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的要求,仍需创新思路、狠抓落实。二是案件办理的质效不够优。在做好专业配置、做优办案素能、做实数据赋能方面还有发力空间。
2025年工作思路和工作打算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规划的论证、布局之年。今年,杨陵检察的整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大局中思考谋划,进一步以“服务大局、守护农业、强化监督、做优品牌”为目标,创新创优“农城护苗”品牌,聚力当好农业检察卫士,向“新”求“质”、奋发进取,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建设农科新城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一是锚定贯彻落实不放松,切实铸牢忠诚检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用好政治业务深度融合的“四个体系”,坚持“三个一”工作思路,以讲政治引领高质效履职,以抓业务落实讲政治要求。
二是锚定目标任务不放松,全力以赴服务大局。严格执行人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紧贴中心工作、群众急难愁盼、社会治理堵点难点,把推动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服务大局核心焦点,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有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使命担当,服务创新、服务乡村振兴、服务新质生产力。
三是锚定优化监督不放松,扎实履行检察职能。向理念要成效,实体上提高办案质量,程序上提升办案效率,服务上做实检察为民。向落实要实效,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向管理要质效,牢固树立“检察产品”意识,走好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之路,推动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四是锚定改革创新不放松,持续擦亮检察品牌。深度打造多元化“农城护苗”检察为民服务矩阵。灵活运用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与治水护林新模式,用功提升生态环境检察质效。强化融合保护、落实精准帮教、开展温暖普法,用情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精准保护种业、粮食安全,用心做好农业知识产权保护。
五是锚定真抓实干不放松,切实提升工作成效。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与主题教育成果,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坚持全面加强办案专业化建设,一体提升政治素养、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在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杨陵检察力量。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杨陵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各位代表的支持下,坚决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断优化服务大局举措、不断筑牢司法为民初心、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坚持干字当头、挺膺担当,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中不断展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工作报告用语说明
“三个善于”工作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提出“三个善于”: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三个善于”契合时代需要,蕴含丰富法理,为推进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实现正义提供了重要指引。
“三个管理”:检察工作的三个管理是指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这三个管理环节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新征程下检察工作的科学管理体系。
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四个体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围绕破解检察机关政治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提出“构建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体系、话语体系、行为体系和评价体系”,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取消三不再”: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10月先后召开的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提出: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
“三个结构比”:即“四大检察”的履职结构比,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依程序移送、依申请受案与主动发现的案源结构比,为检察机关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了可量化的评判依据和指引,意义重大深远。
检察“双进”:2022年4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首次提出“双进”工作,即: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进入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治中心”,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努力实现检察履职快响应、为民服务零距离、监督触角全覆盖,以更实举措融入诉源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
“控辍保学”工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提出来的一个概念,意思为控制学生失学、辍学,保证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采用多种方式,使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争议得到实质性处理,当事人不再申请启动新的法律程序,从而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
行刑衔接: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