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2月3日在旬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 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五项要求”,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协调推进“四大检察”工作,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全面建成富裕人文美丽新旬邑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推进平安旬邑建设,确保社会安定和谐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20年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8件52人,同比下降46.47%、47.47%,提起公诉110件152人,同比下降21.42%、31.58%。
切实保护群众人身权、财产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增强全县群众安全感、幸福感。2020年起诉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13件19人,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财犯罪32件41人,起诉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3件43人,起诉毒品犯罪8件11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提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全部被采纳。
纵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制定了《扫黑除恶工作要点》、《无黑无恶无乱创建活动方案》等,定期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及工作推进会议,扎实开展“三无”创建、“六清”行动、平安建设宣传等活动,深入谋划“六建”工作,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2020年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件5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违法犯罪。2020年7月,我院在全市平安建设暨“无黑无恶无乱”创建工作推进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赢得了与会人员充分肯定。
大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针对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积极协调县团委、妇联、关工委及教育部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定期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专项监督,保障校园安全。深化运用社会调查、心理疏导等机制,审查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件2人,不捕2件2人。创新性借助微博直播举办了线上“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向全县未成年人和社会各界宣传检察机关职能。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精神,持续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全体检察干警被聘任为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实现了全县中小学全覆盖,先后为师生作法治报告20余次。“六一”儿童节为马栏镇九年制寄宿学校师生送去慰问金2000元,资助城关中学10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0000元,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制,2020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人次,办理各类申诉监督案件12件12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7万元,举办检察公开听证会7次,实现检察业务条线全覆盖。开展集中法律宣传5次,积极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作用,开展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持续做好风险防控和信访维稳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新时代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检察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为方向,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新要求,积极服务和推进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到服从大局、听从指挥。发动全院干警捐款2000余元支持抗疫,组建“党员先锋队”,主动参与疫情监测、社区排查等联防联控工作,选派干警参与全县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定期对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为包抓村捐赠各类防疫物资200余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印发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相关犯罪行为的通告》,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提前介入涉疫情防控案件2件4人,依法起诉涉疫情防控诈骗案、聚众赌博案2件4人,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太村镇均村提供1.5万元建造便民服务室、补充爱心超市物资,协调相关部门投资55万元修建水渠1800米,联系社会力量为贫困群众捐赠物资400余件,发动干警踊跃参与消费扶贫。开展了“9.9公益日献爱心助力脱贫攻坚慈善募捐活动”,为患病贫困群众捐款4100元,全力为贫困群众解难题办实事,有效加快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助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
全力保障民生民利。扎实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大气、水源、土壤以及非法占用耕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件5人,努力守护旬邑青山绿水。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危害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8件,均获采纳。积极开展“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专项监督检察,2020年办理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10件,向相关职能部门和镇办发检察建议10份,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服务“六稳”、“六保”,举办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干警深入民营企业“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成立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对涉民营企业案件,坚持每案必慎,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用法治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精神,制定《旬邑县人民检察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加大金融犯罪惩治力度,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监督主业,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检察领域的落实,创新刑事司法运行机制,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提升办案质效。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2020年监督立案、撤案7件,纠正漏捕3人,追诉漏罪2件、漏犯3人,发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6件,发审判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0件23人,列席审委会3次。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值班律师、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等机制,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1.67%,量刑建议精准率达到93.83%,不断促进刑事检察提质增效。
做强民事检察。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不断优化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和权威性。2020年监督民事执行活动案件3件,监督民事审判程序案件2件,监督民事生效裁判案件3件,提请抗诉1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均获采纳。撰写的《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破解基层民事检察监督难题》经验材料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第30期向全国推广。
做实行政检察。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不断提高行政检察监督质效。2020年受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件,发检察建议3件,回复采纳率100%。开展了“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一年攻坚”等专项活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衔接办法》、《关于在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为推进行政检察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合法权益。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对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和保障作用。2020年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5件,立案70件,发诉前检察建议65件,均收到回复;起诉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案件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立案3件,发诉前公告3件。同时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21件,其中国有文物保护案9件,违法升挂破损、污损、褪色国旗案3件,电梯安全案2件,冥币高仿人民币案3件,窨井盖治理案1件,野生动物保护案1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2件,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积极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坚持在押人员情况周报制度,对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深化监所安全防范工作,2020年开展安全大检查6次,日常检查10余次,查出安全隐患1处,向监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条,均得到了采纳。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打造检察红色文化品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讲政治落到实处,2020年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4次,全院干警学习大会12次。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报告落实情况2次。突出党建文化,借助马栏红色革命地域优势,把马栏精神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将“马栏红”和“检察蓝”有机结合,全力打造旬邑检察党建文化品牌,不断提升党建质量水平,为推进新时代旬邑检察事业跨越发展注入新动力。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以及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成立“检察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制定完善《业绩考评实施办法》、《内设机构业绩考评细则》等,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提质效、强弱项、补短板作用,坚持将业绩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绩效分配、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激发检察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聚焦检察工作实际需要,以办案一线干警为重点,开展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素能。2020年选调干警参加国家检察官学院和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76人次,参加各类政治业务视频培训328人次,实现培训全员覆盖。积极参加业务技能竞赛,1名干警荣获“咸阳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自觉接受各级巡察。2020年开展检务督查12次,开展谈心谈话20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学习典型案例通报10余次。充分发挥我院“廉政文化示范点”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弘扬廉政文化,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
五、打造阳光透明检务,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
始终坚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工程。
自觉接受监督提水平。主动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积极配合人大视察、调研和评议,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公开听证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听取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通报,定期走访在旬省级人大代表,向代表汇报检察工作,听取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司法为民能力水平。
强化案件管理促公正。不断完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加大案件流程动态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监督管理精准化,促进规范公正执法。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578件,流程监控案件33件,发布程序性案件信息400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83条,公开法律文书161份,案件信息公开率121%。召开检委会26次,接待律师12人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45人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正式上线运行,案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打造阳光检察树形象。2020年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发检察宣传文章565篇、检察调研文章22篇,发布微信293条、微博128条、头条133条,7篇检察信息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不断优化旬邑检察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运营管理,积极宣传检察工作成效及创新做法,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树立了良好的旬邑检察形象。
各位代表,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立足本职,不忘使命,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荣获市文明委表彰的“咸阳市诚信建设先进单位”、市检察院表彰的“全市检察机关考核优秀单位”、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追赶超越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有不少差距:一是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中心工作的成效仍有待提升;二是联系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方面还不够主动;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仍有差距,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剖析,积极整改,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砥砺前行、奋发有为,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谱写旬邑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思想旗帜和行动指南,我们要认真落实各类检察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牢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核心要义,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讲政治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增强广大检察人员听党指挥、忠诚履职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信。持续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把检察工作置于“两个大局”之中,着眼于“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切实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服务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我们迎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受疫情影响,我们要清醒认识到新时期维稳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切实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严厉打击各类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健全反恐维稳常态化机制。完善“侦、诉、审”沟通配合机制,更好形成防范、打击合力。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健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推动落实“三号检察建议”,严厉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促进提升金融监管法治化水平。持续落实“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打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动县域基础设施安全治理。
三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主责,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要用精用准各项法律监督手段,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做优刑事检察;以监督纠正生效裁判文书违法、司法人员深层次违法、虚假诉讼监督为重点,用民法典精神内涵规范、指引检察履职,做强民事检察;持续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履职担当,做实行政检察;以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为己任,综合运用诉前检察建议、起诉等法律手段,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未成年人成长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有尊严、更为体面,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推动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长效机制,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体现检察担当。
四要持续落实从严治党治检,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体检察干警的终身课题。始终坚持更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抓实“三个规定”落实,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追责和常态化通报机制,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关键节点、敏感领域,同步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促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真正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以市检察院党组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主动认领,压实责任,认真整改,狠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要继续做好代表委员常态化联络工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检察工作的重要部署、重大问题和重要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创新举措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加强联络的精准性、实效性、普遍性,高度重视办好代表委员涉具体案件的意见建议。创新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展现检察工作亮点和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代会精神,坚定政治定力,强化检察担当,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奋勇拼搏,务实苦干,攻坚克难,为维护县域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不懈努力和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