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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 2019-01-01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主要职责是:

1、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9年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县各项会议精神,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聚焦“五个扎实”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抓首要、大学习、促发展,着力在深学细学、宣传宣讲、聚焦聚力、入心入脑、真懂真用、落地落实六个方面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安排,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把十九大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

二是努力为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围绕落实“五新”战略任务和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依法惩治危害扶贫项目实施的犯罪,加大对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严惩农村恶势力犯罪。围绕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大惩治侵犯产权犯罪力度,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依法维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三是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依法严惩群众关注的、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深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努力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

四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着力提升检察监督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改革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的质量和效益。全力配合做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检察环节各项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属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财政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本部门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1人,均为行政编制,其中政法专编31人,行政工勤3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政法专编32人,行政工勤3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20万元以上的设备2套。2019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9年本部门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元。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合计77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5.22万元,部门管理的履职专项资金收入经费82.4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幅为9.9%,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777.62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幅为9.9%,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7.62万元,(其中部门管理的履职专项资金收入经费82.4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幅为9.9%,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77.62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幅为9.9%,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777.62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幅为9.9%,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2019年公共安全(检察)部门预算支出合计661.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33.71万元,比2018年增加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工资调资;公用经费支出31.27万元,比2018年减少50.7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省级财政保障标准较高;专项业务经费56万元,较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2)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部门预算支出合计65.54万元,比2018年增加1.71万元,基本持平。

3)2019年住房保障性预算支出合计31.06万元,比2018年增加0.06万元,基本持平。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633.71万元,其中为人员经费633.71万元,比2018年增加2万元,增幅为0.94%,增加主要原因为2019年人员工资及绩效均有所上涨;专项业务经费56万元,比2018年增加56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招聘聘任制书记员7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61.51万元,比2018年减少20.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72万元,比上年减少5.84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度预算数额偏大;公用经费31.27万元,比2018年减少51.7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省级财政保障标准较高;专项业务经费26.4万元,比2018年增加18.9万元,增加原因为2019年度安排办案经费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 “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合计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会议费支出,培训费4.4万元。增减变动情况:与2018年比较,三公经费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万元,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使用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进行保障,上年度未安排培训费部门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2019年本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7万元,比2018年减少50.73万元,减少原因为2018年省级财政保障标准较高。2019年度公用经费按市级定额管理,节约日常性开支

本部门无2018年结转列权责发生制核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专项业务经费: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针对特定涉及公益性质的案件以诉讼人身份对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分为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主要涉及范围包括国有资产保护、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监督、环境和生态破坏等。

 

附件:旬邑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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