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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2-21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21日在旬邑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3年主要工作回顾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扣县委133331总体思路两创一有工作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政治引领,坚定新时代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把讲政治摆在第一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统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决扛牢政治责任。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学习,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检察自觉。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3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4,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陕西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专题学习班7次,向县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2次。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一年来主动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7次。向县委上报的《贯彻落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全县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顺利召开,积极配合县一委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到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之中,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专题研讨交流4次,红色研学1次,培训党员25人,检视整改问题7个。组织干警157人(次)深入包抓小区开展双报到·为民行活动,进村入户开展普法宣传67次,切实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学习和工作热情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持续加强机关党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党员集中学习23次,党性体检2次,讲授专题党课4次。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名,发展对象1名,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与省院政治部赴马栏革命纪念馆联合开展传承红色基因·深化融合发展主题党日活动七一前夕组织干警崔景岳故居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凝心铸魂建新功党员主题实践活动赴扶眉战役纪念馆追寻红色足迹汲取奋进力量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

二、主动融入大局,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同频共振,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服务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助力平安旬邑建设。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严厉打击影响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捕案件68118,经审查批准逮捕548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5623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03150其中,非法经营案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1人、职务犯罪案33人、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3737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54104人。坚决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持续推进平安旬邑建设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人(次),均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以检察双进工作为抓手,在县综治中心和重点镇办设立检察之窗,接待群众182人(次),不断延伸检察触角。持续贯彻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社会管理漏点,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轻微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930人,不起诉2834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护航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民事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涉企民商事监督案件办理。持续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促进涉案企业健康经营,合规管理。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企业遵法守法意识,以法治方式积极助推高质量项目建设和营商环境优化。全年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和解2,赴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普法宣传8次。

深入践行两山理念。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3利剑治污专项整治活动,办理涉生态环境领域案件48,向行政机关发出涉生态环保检察建议24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清理、清运固体废物600余吨。成立生态环境检察一体化办案团队,实现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一体化办理,该做法被市院转发推广。在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设立司法保护基地,统筹推进石门山生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碳汇认购模式,办理了咸阳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全力守护古豳大地绿水青山。

三、立足司法为民,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始终站稳群众立场,以如我在诉的执法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乡村振兴大局,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4件,发放救助金5万元。以保护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为重点,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妇女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等文件,通过检察公开听证等方式,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多举措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加大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与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团县委等5家单位联合签订《旬邑县关于构建留守儿童保护普惠性防治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2场次、普惠性公益讲座100余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的庭审现场到学校,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留守儿童保护普惠性防治体系做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

依法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食品安全中的监督作用,扎实开展食品小作坊专项检察行动,针对蒸馍店、鲜面条店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件,督促乡镇政府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履行法定职责对抖音反映的串串经营过期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第一时间作出回应,邀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特邀检察官助理一同办案,向主管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力守护美好生活。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电梯安全公路碾晒农作物窨井盖等安全隐患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建筑材料乱堆影响交通安全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到位。在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4件。同时与县田长办建立田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助力守护耕地保护红线,以我管都管

四、深耕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

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高质高效。狠抓刑事诉讼各环节,积极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件,监督立案44人、撤案39人,纠正漏捕漏诉3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件。对审判机关的刑事判决、裁定开展全方位审查,提出纠正意见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对监管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4件,有力维护了公平正义。

民事检察精准有力。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4支持起诉7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0件。持续巩固拓展办小案,暖民心专项活动成果,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为农民工讨回工资1.13万元,小案件办出了大效果。

行政检察着力攻坚。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发出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0,开展非诉执行监督4件。与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衔接工作机制与县司法局建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协作配合机制与县法院建立加强在行政诉讼中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意见,促进形成监督合力。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积极稳妥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4+9+N领域案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立案76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充分发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作用招募志愿者27,提供案件线索13条,有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五、强化素能建设,持续锻造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以提高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为根本、业务素质为核心、职业道德素质为保障,驰而不息地抓好干警作风能力提升

深入推进从严治检。严格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求,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推进。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警示教育。开展检务督察31次,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反面典型案例通报10次。严格办案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切实落实三个规定,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31件,进一步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不断夯实发展根基。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配齐2名检委会专职委员,商调2名公务员充实到综合部门,有效解决了司法行政人员空心化问题。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遴选1名员额检察官补充办案力量。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在最高检政治部来咸调研时作了经验交流。持续推进两房建设,建成检察听证室、宣告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办案、办公条件进一步优化。

持续提升能力作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举办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法律文书展评、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7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32211人(次)。先后安排10名员额检察官赴汉滨区院、宝塔区院、秦岭北麓检察院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升了检察人员业务素能。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客观全面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一年来,专题报告工作1,接受监督检查3次,提请任命检委会委员1名,任免检察员5名。坚持在聚光灯下开门办案,召开各类案件公开听证会25场次,邀请36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参加各类活动。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09件、法律文书44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6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年来,我院1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2件检察建议通报为市级优秀检察建议1件案例被市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马栏红+旬检蓝检察文化品牌被省院确定为重点立项品牌,拍摄的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无尚的光荣》入围第一届陕检·故事汇,保护英烈故居及开启公益诉讼+林业碳汇认购办案新模式经验做法被咸阳电视台《政法瞭望》栏目专题报道。在《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咸阳日报》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87篇,3个摄影作品入选陕检杯·随手拍,发表省市级调研文章15篇,推广经验做法16个,获得先进集体荣誉(称号)5项、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0项。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指引,得益于县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及所有关心和支持旬邑检察事业发展的各位领导、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阶段性特征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所面临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法律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发展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于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2024年工作总体思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关键一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紧贴群众急难愁盼及基层社会治理堵点难点,依法能动履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全力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

一、铸牢忠诚底色,不断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服务中心大局,持续彰显检察担当。贯彻新时代检察理念及司法政策,以个案查找类案问题,用好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依法严惩毒品、危害公共安全、抢劫等重罪,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大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力度,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持续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开展好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能动司法服务助力重大项目推进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三、践行为民初心,着力保障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打击惩处涉农刑事犯罪和农村环境资源犯罪,强化三农工作检察保障。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好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专项监督。充分发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手段,有效解决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检察双进工作,以检察之窗延伸检察服务触角。

四、笃行守正创新,稳步提升监督质效。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办案导向,对标对表中发28”“陕发6文件要求,进一步创新检察工作方法,抓实主责主业,全面提升监督工作质效。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依法用好自行补充侦查和退回补充侦查,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大数字办案力度,注重梳理内部数据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五、聚焦自身建设,全力打造检察铁军。把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新时代检察履职要求加强对检察干警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质。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持续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定期开展检务督察,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管理,把严的要求贯彻到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全面打造与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旗帜指引方向,思想凝聚力量。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定信心、砥砺前行锐意进取、敢作善为,不断开创旬邑检察工作新局面,为谱写旬邑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八届人大

会议参阅文件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名词解释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发28):2021615日,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眼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等方面,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明确方向,赋予全国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意见》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一委两办”:指县委政法委、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平安办。

3检察“双进”工作“线上延伸城乡社区,线下进驻综中心”,是贯彻落实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参与、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检察服务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抓手。

4“检察之窗”:是咸阳检察机关对“双进”工作的落实、延伸和创新,是咸阳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积极延伸司法服务,推动检力下沉,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百姓的创新平台。该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检察服务在线上,通过微信小程序覆盖到城乡社区,让群众随时随地能反映问题,实现群众诉求24小时受理;在线下,进驻到县、镇(街道)综治中心部分中心村、行政村、产业园等,让群众“面对面”与检察官、办案人交流,全方位延伸检察服务。

5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融入国家治理、推动系统治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发挥司法对法治中国建设规范引领作用的重要举措201810月至2022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防治校园性侵规范公告送达、强化金融管理、严防窨井“吃人”、防止虚假诉讼、治理网络空间、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监管等八个方面,先后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主管金融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部、国家邮政局、应急管理部发出检察建议,有效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6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刑事司法政策,是检察机关正确执行国家法律的重要指针。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就是要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7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涉企刑事案件,在依法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84+9+N领域是指在实践的不断探索中,检察公益诉讼在法定办案领域上形成了4+9+N”格局。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4个诉讼法明确列举的领域英雄烈士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新增加的9法定领域,N是指:公共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产权、生物安全、互联网侵害公益、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护、公共安全等拓展领域称之为4+9+N领域”

9“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一个公益诉讼志愿者的在线平台,志愿者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以通过平台直接反映到检察院,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10检察公开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人民调解员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人员以及专家、学者等其他社会人士参加,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对当事人阐明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

11三个规定:是指中办、国办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不当接触交往的“高压线”。

12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13支持起诉是指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仍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或惧于各种原因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协助申请法律援助、协助收集确有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起诉所必需的证据、协助申请缓减免交案件受理费、引导和解、向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等方式支持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和个人起诉。

14“陕发6号”文件是指陕西省委于20225月印发的《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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