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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2-15

—2019年214日在旬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旬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康 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委部署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聚焦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助推平安旬邑建设

2018年,我们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维护稳定、矛盾化解和法治教育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依法履职,严惩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2018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981人,提起公诉97122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多发的盗窃、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侵财侵权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共审查批捕上述案件17件20人,提起公诉16件19人。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沟通协调及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案件办理经得起考验。

精准发力,突出开展专项活动。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反十打”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紧密结合我县涉黑涉恶问题特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从重、从快、从严执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专项工作部署落实,做到全面惩处、严厉打击、示范预防。2018年批准逮捕具有涉恶性质犯罪组织强迫介绍卖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1件7人。“六反十打”活动中,共审查批捕诈骗案11件16人,贷款诈骗案1件1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2件2人,寻衅滋事案5件12人,贩卖毒品案2件5人,赌博案1件3人,容留他人吸毒案1件1人;移送审查起诉诈骗案12件1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12人,合同诈骗案1件1人,贷款诈骗案1件1人,拒不执行判决案2件2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1件1人,寻衅滋事案1件1人。

加强协作,持续打击职务犯罪。2018年3月,我院受理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第一例职务犯罪案件,我们及时成立了刑事职务犯罪办案小组,启动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诉讼程序,以被告人李某民涉嫌贪污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2018年共受理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通过办案进一步健全了与县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机制,为反腐败斗争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化解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14件2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3件7人,努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深入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对本院信访积案、群体性矛盾纠纷隐患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保持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法下乡”宪法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开展集中法律宣传10次,举办专题法制报告6次。

二、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护航旬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坚持检察工作与全县工作大局深度融合,深入研究检察环节服务和保障措施,旬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良好经济秩序。主动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件12人,合同诈骗案1件1人,贷款诈骗案1件1人,生产销售假药案1件1人,信用卡管理案1件1人。其中办理的詹某等1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8700多万元,被害人多达四百余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依法保障县域私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护绿水青山蓝天。坚决惩治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批捕上述案件4件6人,已起诉1件1人。开展了“治污降霾”专项工作,着重对大气污染、河水污染、生活垃圾及山体污染等方面进行了专项检查;开展了“突出地域特点开展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耕地林地保护、河道非法采砂整治,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8件,行政机关均予以回复。其中,针对本县6个砂石厂河道非法采砂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件。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全面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个体商贩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依法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开展了“问题疫苗”专项检查,针对疫苗购进、配送和疫苗仓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开展了“开学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监督检察,排查出食品安全隐患1项,提出整改建议5件,向职能部门发诉前检察建议1件;开展了“非洲猪瘟”检察监督活动,联合县市场局、县农牧局、县市容局对县域内猪场、生猪交易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进行了持续两周的猪肉制品食品安全排查防控工作。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坚持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部分,2018年开展了“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在职田镇马家堡齐心希望小学举办了“法治进校园”专题报告会,并为10名贫困学生送去10000元资助金;进一步推进检校协作,由我院7名党组成员分别担任旬邑中学、县职教中心等7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用“检察蓝”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依法保障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3人,救助金额8000元。开展了协助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协调县人社局,由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坚持改革创新理念,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2018年,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诲,牢记“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大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共摸排案件线索47件,提请立案40件,发诉前检察建议40件,行政机关回复40件。制定了《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实施办法》,与县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等六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与县监察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办法》,通过多项扎实有效的工作,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民行部门办理的一起不依法履行职责诉前程序案被市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件”。

服务保障中心工作,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认真落实县委安排部署,全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出资10.5万元为包抓村太村镇均村安装路灯34盏,筹建爱心超市用房4间,出资5000元开展技能培训,印制产业扶贫培训资料;联系交通部门出资20万元硬化村内道路;联系水利部门出资40万元,修缮30立方自来水减压池1座,铺设人畜饮水管网1200米。在包抓马栏镇阳坡头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中,为该村提供5000元资金购买环保工具,改善村民居住环境。

三、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持续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是侦查监督深入推进。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纠、以罚代刑等案件,2018年共监督立案、撤案7件,纠正漏捕4人,追诉漏罪5件、漏犯3人,发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

二是审判监督更加有效。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发审判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3件,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11件11人,列席审委会4次,提出量刑检察建议71件。

三是刑罚执行监督不断加强以维护监管秩序稳定、监督刑罚执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履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发书面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2件,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4次,监督考察社区矫正对象165人,纠正脱管、漏管、矫正工作不规范等违法行为9件。总结的《“四个坚持”着力提升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力度》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四是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稳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判决、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2件,其中办理的“鞠某申请执行检察监督案”办案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推广。

五是案件管理工作运行规范。2018年录入各案件227件,送案审核221件;预约接待律师23人次,接受案件信息查询92人次;办理检委会案件24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70余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7条、程序性信息157条,公开法律文书89份。

四、持续推进检察体制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体制改革正确方向,积极探索、全面发力,推动各项改革工作部署在检察工作中落地见效

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工作要求,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建立以办案流程管理为重点的检察业务规范运行体系,对各执法环节进行流程化管理、全程监控提示;完善执法质量通报、检察官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围绕授权、用权等关键节点,完善分类考核制度,构建完备的办案监督体系。

推进捕诉一体试点工作。2018年8月,我院被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捕诉一体”刑事司法运行机制试点院。我们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刑事检察部干警赴兄弟院学习试点工作经验,制定了《旬邑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捕诉一体”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按照一类刑事检察业务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刑事检察机构、办案团队,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提升办案质效。在全市检察机关“捕诉一体”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我院进行了经验交流,工作经验被市检察院转发推广。

推动控告申诉工作转型发展2018年8月,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成立。转变原来单一接待来访功能升级集接受控告申诉、视频接访、国家赔偿、法律咨询、国家司法救助、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代表委员联络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服务中心。通过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检察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为公众提供开放、动态、阳光检察服务。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狠抓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不懈加强思想建设。积极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检察工作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制定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引导干警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举行检察官入额宣誓仪式,重温检察官誓词,强化检察官思想引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管理,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从严要求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不断完善党员积分制、民主评议党员机制,坚持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利用每周五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日先后组织学习活动30余次。为每名干警购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梁家河》、《牢记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新修订的《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书籍,通过持之以恒的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教育干警牢记检察使命,争做合格党员。

强化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坚持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突出开展了“创先争优树模”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搭建平台、培养人才、树立典型2018年春训活动中邀请省检察院和市委党校教授就检察业务知识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为干警进行专题授课;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了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我院与西北政法大学正式签约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通过双方在教学实践、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为检察工作发展注入新动能。

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检。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效、任前廉政谈话及民主测评制度,2018年我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18人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8人次,任前廉政谈话1人。积极开展“治懒治散治庸”大排查大整治、“思想政治教育暨纪律作风整顿”、“纪律作风教育专项整顿”等活动,以“八个一”为主要内容组织干警开展了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筑牢干警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思想道德防线

积极主动全面接受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018年我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接受了县人大的专题调研,并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根据审议意见认真落实了整改措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检察开放日活动,实地感受检察为民新形式,推进阳光司法。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40年来,几代检察人怀大局、恪尽职守,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人民检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变迁的是历史,不忘的是初心。2018年,我们牢记检察使命,传承检察精神,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我院先后荣获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民群众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平安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驻村帮扶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长期关心、支持、帮助、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对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面临着挑战和机遇:一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回应人民期待的措施还不够有力;二是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融合不够,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水平有待提升;三面对新时代要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从严治检的力度仍需持续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剖析,积极整改,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全委会、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本次人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科学确立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将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中心目标和责任担当,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坚决杜绝差异性、选择性司法,努力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自觉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看问题、想对策、抓落实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眼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平正义的需要,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用法治的力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坚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破网打伞”的要求落实到检察办案环节。认真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健全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常态化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认真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视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气。

五、坚持以法律监督铸就法治权威。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用精用准、用足用好法律监督手段,加大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力度,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六、坚持立足职能持续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击涉农刑事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敏感案件,维护社会管理秩序,增强群众安全感,为农村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受害贫困群众的家庭生活困难。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将政策法规与法治理念送进千家万户,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贫困老乡,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七、坚持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把业务建设当作政治性工作下大力气抓紧抓实抓好,加强专业化建设,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充分运用马栏红色资源优势,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传承红色基因。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检察官员额制管理优化人才资源,提升改革工作整体效能。以智慧检务为引领,增添检察工作发展新动力,不断推进检察工作数字化、应用化、智能化。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恢复重建40年,我们走过不平凡的检察之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依旧重任在肩。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人精神全面依法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检察职责,务实苦干、攻坚克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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