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29-33363001 举报专用电话:029-12309
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文化 > 检察文化

旬邑县检察院:司法救助显温情

发布时间: 2019-10-11

年来,陕西省旬邑县检察院通过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顺利为刑事被害人争取到司法救助金,帮助其暂时度过生活难关,彰显了司法温情。

2018年10月31日20时许,王某某酒后驾驶三轮汽车沿S306省道自西向东行驶中与刘某某无证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相撞,造成刘某某重伤后医治无效死亡;刘某某先后在旬邑县医院、西安交大一附院治疗共花费167800元,王某某因经济困难未给予死者家属任何赔偿,2019年5月30日刘某某之妻张某因经济困难向旬邑县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予以救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旬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门检察官通过实地访,了解到刘某某之妻张某因丈夫出事精神上遭受严重打击,卧病不起,家里尚有一个三岁的小孩无人照看,经济十分困难。检察官立即对张某的申请材料进行补充完善,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审核确认,依法及时做出了救助决定。考虑到被害人的家庭情况,检察官驱车来到被害人家中送去救助金仔细询问被害人家属的生活状况,鼓励他们战胜困难,照顾好自己和家人。

        据悉,旬邑县检察院不断探索司法救助与民政救助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全方位救助模式,让群众深切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