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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检察:共建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司法保护基地

发布时间: 2023-04-06

  4月6日,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在旬邑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旬邑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海荣,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万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义,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第五耀林参加了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卢雪玲主持会议。

 

  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1994年经陕西省林业厅批准成立,2010年晋升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地处子午岭南段余脉,总面积 8856 公顷,森林覆盖率达 95%以上,被誉为渭北的“西双版纳”,西安咸阳的 “后花园”。石门山生态环境保护良好,动植物资源丰富,其中野生动物有200多种,野生植物有一千两百多种,是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公园负氧离子含量高达每立方厘米8万个,夏季最高气温27℃,空气清新,舒适宜人,公园内有石门关隘、松海听涛、森林氧吧等自然景观与秦直道、秦兵站、扶苏庙、马刨泉、云林亭、烽火台等人文景观交相辉映。


  旬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司法保护工作。本次揭牌既是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林业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益实践,又是旬邑检察院践行“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公安局长”四长协作机制的重要路径,更是延伸司法服务生态保护的具体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旬邑县检察院将以陕西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司法保护基地为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实现司法手段与行政手段一体融合,加强与县法院、县林业局及相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统筹推进石门山生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形成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保护模式,让石门山美景永驻、青山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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