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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收购站的“黑色交易”

发布时间: 2025-04-21


       一辆电动车价值几何?陕西兴平废品收购站老板南某将账本上一桩桩收入“兑换”成了法院判决的刑罚。2024年6月26日,这位表面勤恳的"破烂王"因收购赃物获刑,揭开了个别废品回收站暗藏的"黑色交易"内幕。

 

案件回溯


       凌晨三点的街道,江某熟练地剪断电瓶车锁链,拨通了那个熟悉的号码:"老地方,有货。"南某骑着电动三轮车如约而至,这样的交易自2022年3月起已重复数十次。收购站内,南某将电动车的零部件分拆、熔炼,浑然不知自己正在处理的是"烫手山芋"。

当2024年2月江某落网时,这个家庭作坊式的犯罪链条终于浮出水面。警方查明,南某以300-1000元每辆的价格收购赃车,经手的电动车总价值超过3万元。而让办案人员震惊的是,这对夫妻竟用犯罪所得给孩子买零食,将"黑色收入"过成了柴米油盐的日常。

 

法律解码

       刑法第312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南某的"明知"成为定罪关键。

南某与江某长期合作形成的"默契",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正常废电动车回收价约50-100元),且选择凌晨交易等反常行为,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明知"要件。兴平市检察院检察官指出:"废品回收行业经营者对物品来源负有高于普通人的审查义务。"

 

行业警示

       本案暴露出三大行业漏洞:

1.资质审查流于形式:个别回收站未严格执行"三证一照"登记制度

2.物品来源监管空白:一些从业者不登记出售人身份信息

3.拆解环节存在盲区:多数小作坊缺乏视频监控等溯源手段

       检察官提醒:"收赃入刑不以数量为唯一标准,即便只收过一辆车,只要符合'明知+交易'要件即可追责。"

 

案件启示

       在法庭最后陈述时,南某哽咽道:"以为收废品是'灰色地带',没想到踏进了'红色禁区'。"这个普通家庭的破碎警示我们:法律的红线不会因行业特殊性而褪色。当废品收购站的铁门关上时,经营者更要把好"法律之门"。

文字丨张梦莹

编辑丨王滋渝

审核丨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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