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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进生活的“光”——司法救助工作札记

发布时间: 2023-12-07

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

他们是遭受犯罪侵害

未得到赔偿的孤寡老人

是失去另一半

生活困难的家庭妇女

是心灵受伤的阳光少年

“不幸”的降临让他们觉得

能够平凡生活都是奢望

 

党和国家的司法救助

为他们重新点燃了希望之光

 

       阜寨镇“检察之窗”设立之初,干警在普法宣传活动中了解到,老王夫妇被罪犯陈某诈骗了辛苦养蜂积攒的全部资金25万余元,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但因涉案款已被罪犯陈某挥霍,无可执行财产,老王夫妇未得到任何赔偿。由此导致儿子、儿媳离婚,留下一双孙子,老王的老伴马某因此患上了精神病,家庭生活极度艰难。

 

       “槐里小屋”办案团队走访镇、村干部和邻居群众等,查阅了刑事案卷,全面掌握了案件情况,给予了老王夫妇司法救助。老王握着检察干警的手激动的说道:“感谢党和国家,感谢检察院,这笔钱对于我们这个不幸的家庭来说真是雪中送炭。”

       丰仪镇“检察之窗”干警接受了一位老年妇女诉求,她的儿媳是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杨某,杨某被伤害后住院治疗花费了8万元,后续治疗还需要很大费用,她的一双孙儿也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心理受到极大影响。杀人者虽认罪伏法,但无力支付民事赔偿。

       线索反馈给“槐里小屋”办案团队后,团队迅速展开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后为杨某及其子女提供了司法救助。

 

       走访调查结束,离开调查对象家里时,随着车辆的启动,我的心里百般滋味。既为他们遭受的不法侵害感到痛心,又为他们今后的生活而揪心,总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做些什么,可又觉得自己能做的实在太少。

我们调查的对象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近亲属,他们有的是蹒跚学步的孩童,有的是耄耋之年的老人,有的是家中的顶梁柱。原本平淡、和睦的生活被飞来横祸打破,他们不仅要承担刑事侵害带来的痛苦,更要面对未来生活中未知的风雨。能让他们获得一点温暖,度过生活中的灾难,树立信心,看道生活中的光,走上正常的生活轨道,我的心理也能感受到一丝的安慰。

      一个个微小的案件,传递着司法温情,彰显着人文关怀。司法为民,兴平检察人一直在路上。

文字/贠亚菲、张晓岚

视频/王金迪、张晓岚

编辑/王滋渝

审核/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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