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作为黄河最大的支流,流经兴平,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兴平检察院紧盯渭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跟进监督,加强对渭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为渭河流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一、认真抓实专项活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先后开展保护和治理咸阳重要湿地及小流域生态环境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保护渭河、河堤路湿地环境和自然资源。
通过排查走访共收集辖区内渭河堤岸问题线索 21件,立案 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17件,取缔2个无证采砂场,恢复绿化面积 10余亩,植树造林9000余棵,土地复耕300余亩。
履职中发现渭河丰仪段由于多年采沙管理混乱,沙石流失严重,河堤沿岸遍地沙坑,我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周边环境治理,提出具体整改方案,持续跟进,通过修复改造,多年的烂沙坑蜕变成“仙女湖”,得到市委及人大的充分肯定,被咸阳电视台《政法睛望》栏目报道,如今的“仙女湖”已成为群众休闲娱乐的网红打卡地。
二、建立内外联动机制,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人民法院联合签署《关于建立,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协同机制,针对复杂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水污染及破坏生态类案件,以预防环境污染、修复环境损坏为出发点,支持、监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环境污染的预防预警,探索开展司法办案模式,做好环境损害修复工作。
同时健全内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部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机制,定期组织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对危害河湖生态环境案件、公益诉讼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强化内部协作,形成河湖水资源、渭河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三、立足公益诉讼职能,不断延伸监督触角。
积极开展党建引领、法融网格、共治共享活动,组织检力下沉村镇社区,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发挥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磋商、公开听证等方式,持之以恒推动渭河污染防治。
充分发挥群众力量,组织当地冬泳队、附近村民开展环保宣传、河堤捡垃圾等活动;积极参与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功办理了板桥退水渠黑臭水体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清理渭河沿岸、省道边、砖厂等处的工业废渣130余万吨;针对渭河河堤周围农药包装废弃物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行政机关及辖区镇办代表等参加公开听证会,推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有效防治渭河流域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文字/杨静静
编辑/王滋渝
审核/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