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市委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突出批捕、公诉职能,全力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共批准逮捕139案213人、提起公诉129案172人。
一是强化刑事打击重点,增强群众安全感。我院始终把平安兴平建设作为工作重点,主动对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87人,占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0.65%,起诉72人,占起诉人数的41.37%,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有力地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平安、持续、健康发展。二是突出沟通配合,打击职务犯罪。顺畅与监察委办案衔接机制,对监察委办理案件提前介入,依据新《刑诉法》规定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审查起诉,现已办理监察委移送案件4件4人,均已起诉法院,1件已作有罪判决,其余3件正在审理中。用执法办案的实际行动实现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持续支持。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坚持重大案件沟通协调、快速办案工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坚持快捕快诉,积极开展“六反十打”专项行动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六反十打”案件批捕89件134人,起诉64件90人。推行“扫黑除恶”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和以检察建议促进漏罪漏犯工作,该经验已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四是坚持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正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区别对待,慎捕慎诉,重视运用量刑建议和不捕、不诉等机制和措施,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依法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司法措施。对构成犯罪,但不批捕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6案8人,对犯罪情节轻微或当事人刑事和解的案件,不起诉9案13人,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
二、谋主业、促发展,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切实履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力度。
一是加强对侦查和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立案监督9件,纠正漏捕11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件。提起抗诉4件,发监督纠违通知书30件,纠正漏犯9人,纠正漏罪8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件。今年我院办理的王某某强奸抗诉案,被评为陕西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办理的刘某某运输毒品案,在市院案件质量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件,公诉部在咸阳市院业务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一,并荣立集体三 等功。二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监督纠违56件,在监外执行中监督纠违32件,羁押必要性审查18件,超期羁押纠正率100%。同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配合司法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帮助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我院干警卢旭浩同志被评为第二届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依法向人民法院发出民事审判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均被采纳。四是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我院始终把矛盾化解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在不断强化规范化执法的基础上,做好风险评估,将释法说理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今年控申部门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3余件,其中检察长接待50人次,开展刑事司法救助13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在开展矛盾化解过程中,按照“热情接待、耐心说理、依法办事、合理救助”的思路,工作成效明显。今年未发生缠访、上访等现象。
三、重民生、强监督,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新的法律职能。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公益”这个核心,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进行立案监督,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利益问题。
一是始终坚持党委对公益诉讼工作的绝对领导。起草制定《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意见》,提交市委深改组,由市委研究下发。与市纪委监委制定《办理公益诉讼协作办法》,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公益诉讼线索沟通机制等。今年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2件,立案2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4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我院办理的陕西省宝鸡峡引渭灌溉管理局兴平总站不依法履行职责诉前程序一案被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优秀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开学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检查行”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配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了“散、乱、污”企业整治、“禁养区限养区”规范养殖、开展监督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专项活动,为促进我市降污治霾、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四、强保障、重规范,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持续发展
把科技强检作为检务保障工作的重点,以服务司法办案为检务保障的核心,注重规范化建设,强化检务保障,努力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确保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到位。坚持以理念为先导,充分认识检务保障工作的基础性作用。依标准对驻所检察室、12309接待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建成了规范化视频接待大厅,投资460多万元的检察技术用房项目已经过审批,现正争取下拨资金早日开工建设;注重对检务保障管理人员及装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先后组织财务人员、技术人员、检察辅助人员、电子印章管理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5次,组织参加上级各类培训10余人次,扎实做好检务保障的实践应用工作,为各项检务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以司法办案为核心的服务保障到位。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推进服务保障“零障碍”。积极落实检察官等级晋升及职级并行等相关规定,争取上报相关材料,增强干警工作的内动力;因办案需要,为业务部门配备了语音识别软件,打印机,高速扫描仪等,规范了司法办案,提高了办案效率。三是积极落实司法改革和办案责任制到位。认真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将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到实处。通过健全机构、加强宣传领导、夯实责任,强化检察督导、统筹推进等措施的落实,使全体检察干警思维方式和执法观念有了新转变,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新提高,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有了新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形象有了新面貌。
五、讲政治、守纪律,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组织纪律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全院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修订完善了我院检察官管理办法、绩效考评、考勤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增强干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二是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党组书记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为直接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四位一体”工作格局。及时制定了《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及《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及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丰富宣传载体,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平台,加强与咸阳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沟通,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等形式,全年完成宣传稿件481篇,调研40篇,发挥“喉舌”功效。三是聚焦“四风”,持续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了“两个责任”实施方案、量化方案和监督责任重点工作具体安排,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聚焦“四风”,狠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对上班迟到早退及违反会议纪律的干警由纪检部门提醒谈话7人次。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实行提醒谈话4人次,通过常态化地红脸出汗,真正使制度带电,纪律长牙,有力的促进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委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汇报工作情况,诚恳地接受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评议。积极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依法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372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两微一端”和普法宣传活动宣传检察工作,打造“阳光检察”,诚恳接受各界监督。此外,我们精心投入脱贫攻坚中心工作,我院干警向贫困户捐款4200 元,单位支助帮扶贫困村资金15800元,为帮扶村配置了电脑和打印机,深入联系贫困户,解决生产和生活上困难,鼓励脱贫致富的信心,我院干警轩学典被咸阳市评为最美第一书记。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3个集体10名干警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其中1个单位 1名同志荣立三等功,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检察机关为供给侧提供更好、更优的检察产品服务全市中心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是以绩效考核为核心的检察工作考评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信息化手段辅助办案能力还需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以新时代、新思想、新要求为统领,紧盯追赶超越目标,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十九大精神放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结合起来,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当中,通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最大限度地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以办案的质效体现对党的忠诚。
二要坚定不移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一是扎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发展中心,持续加大办案力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依法严惩犯罪贯穿于批捕、起诉全过程,严格依法办好案件。二是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围绕脱贫攻坚、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我市发展稳定的犯罪案件。三是服务和保障民生。一要深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二要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主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发展秩序,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制环境。
三要坚定不移以办案为中心,强化法律监督。一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抓好学习培训,完善机制工作,确保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得到正确有效实施。二要做实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做优刑事检察的同时,切实做强民事检察。三要积极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食品安全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社会公共利益案件,及时依法予以纠正,适时提起公益诉讼,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要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在已经完成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全力推动各项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整体效能,提高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水平。一要加强对员额检察官的管理。结合案件难易程度、办案质量效果、案件数量,科学设定绩效考核指标和评价,引导员额检察官多办案、办好案。二要全面推进“捕诉合一”改革。要加强培训,组织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交叉学习侦监、公诉业务,尽快适应角色转换。三要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办案。要坚持领导干部直接办案,从批捕到审查起诉,从出庭到支持公诉,抗诉到列席审委会,在检察职责范围内完整办案,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五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检水平。一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做到严格的事前监督管理,胜过遗憾的事后查处和弥补。二要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提醒警示,注重抓早抓小,用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三要持续深化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锲而不舍地加强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美丽新兴平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