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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7-27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兴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兴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市委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法治引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五年来,我院先后20个集体、41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7项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咸阳市检察院和市委的充分肯定,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批捕公诉工作,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创建平安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五年来,共办理提请逮捕案件6781089人、公诉案件653996

()突出打击重点。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528人,占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总数的48.5%,起诉444人,占起诉人数的44.6%,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形成打击合力。继续坚持重大案件沟通协调、快速办案工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坚持快捕快诉,形成打击合力。如2013年系列诈骗移民案、20148·18”杀人焚尸杨某冒充领导干部诈骗案、2015刘某等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韩某等4人组织领导传销案等案件发案后,我院立即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案件移送我院后,从快批捕起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此外,我们还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超市、药店和酒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联手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活动,促进了市场监管,维护了经济秩序。

()创新工作机制。积极参与和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创新,针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和咸阳市院指定我院受理起诉武功、杨陵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实际,我们建立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注重加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等工作,加强以案释法说理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强化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同时,我们还总结办案中发现的带有规律性的故意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社会热点问题,及时分析、总结有关案件的成因、对策,先后在《陕西日报》、《咸阳日报》及有关媒体上发表相关文章30余篇,通过警示、提醒,减少和预防刑事犯罪的发生。

()力促社会和谐。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等刑事司法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区别对待,慎捕慎诉,重视运用量刑建议和不捕、不诉等机制和措施,依法对轻微犯罪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因素,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依法不捕182人,不起诉13人,最大限度地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设立青少年维权岗,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实行专人办理,五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5573人,坚持释法说理,坚持慎捕慎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努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不断促进我市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我们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作为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大局的重要途径,切实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五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577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3662人,渎职侵权案件915人,其中大案255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聚焦民生关注热点。五年来,我们坚持立足职能,从群众最关心的涉农惠民领域入手,聚焦民生关注热点,严查涉农职务犯罪,先后集中查处了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个别村组干部扣留农民群众养殖生猪补助款等涉案金额小、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查处取证困难、但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期间,检察干警深入到我市镇办村组及秦都、渭城、周至、户县、乾县、礼泉等周边村镇,往返千余公里,走访了500余户2000余名群众,其中,查处家电下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9人,涉案金额30余万元,查处惠民领域职务犯罪2258人,返还群众惠民资金7万余元,既打击了职务犯罪,又维护了群众利益,保证了国家惠农政策的及时落实。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的案件线索高度重视,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开展调查,通过办案,既给了当事人一个公正的结论,又给了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一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另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五年来,初查此类线索30余件,成功化解了兴化佳居苑项目征地遇阻、清水莲菜补贴等多起群体性上访和缠访案件,积极稳妥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大力规范司法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的过程中,我们始终突出强化办案程序意识,做到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格执行《刑诉法》和高检院《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对办案工作的相关规定。如20154月,我们在办理上级院指定管辖的两起受贿案中,在坚持对侦查工作实行看管与审讯分离、坚持同步录音录像的基础上,根据办案需要,我们及时商请咸阳市公安局秦岭分局对2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对嫌疑人实行分组轮流值班,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规范和办案安全,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受到上级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注重抓好预防工作。五年来,我们结合办案,坚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注重关口前移,先后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和下发了《关于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和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注重做好重点工程项目预防,先后参与了对国家投资1.1亿元的渭河防洪工程、国家投资4500万元的渭河堤顶道路工程等大项目的预防;五年来,共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2846人次,进行犯罪分析55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开展专项预防调查28件,撰写专题预防报告10开展警示教育118次,受教育人数上万人;此外,我们还在市委党校、市看守所、我院办案工作区设立了警示教育基地,在陕柴重工设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与有关部门合作,采取举办大型预防职务犯罪书画展等方式,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强化监督制约,努力维护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8件,纠正漏捕64人,纠正漏罪21,纠正漏犯53人,依法抗诉6人,向有关机关发《检察建议》56件,加大了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先后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监督纠违250件,在监外执行中监督纠违81件,初查案件9件,在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监督,配合司法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教育帮扶政策,参与开展有100多人参加的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帮助矫正对象早日融入社会。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五年来,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60件,提请抗诉3件,发纠违检察建议26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1件;同时,根据上级安排,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重点关注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先后发检察建议49件,并得到有关部门的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了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我们结合办案努力做好息诉罢访和释法说理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四是加强控告申诉工作。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8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待248次,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先后开展集中举报宣传活动10余次,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59件,进行案件线索初核77件,受理刑事申诉案件47件,并做好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工作,促进了信访、举报和控告申诉工作。五是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案件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围绕8个重点业务工作,对近年来所办案件进行了评查,归纳梳理问题17个,进行理论测试2次,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完善办案业务流程6个,健全有关制度5个;同时,由检察长和主管领导分头抽查案件,进行督促、引导;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司法办案流程的跟踪监督,细化量化目标考核,积极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公文流转,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增强了执法规范意识,促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纪律和执法能力建设。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践行群众路线,办好每一起案件”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努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同时,以开展向优秀检察官刘宝奇、罗利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信仰、坚守法治,树立以民为本、执法为民的职业宗旨,进一步增强忠诚事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的自觉性。

(二)强化素质能力建设。五年来,我们坚持把提高素质作为加强检察队伍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除参加高检院、省、咸阳市院业务培训外,还先后邀请咸阳市纪委、咸阳市检察院研究室、案管办、兴平市委党校等领导、专家、学者来院讲课,共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206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了检察干警知识结构的不断优化和执法办案水平的持续提升。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以开展检察改革为抓手,及时拟定了我院《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省市“三项机制”的规定,制定了我院的实施细则,认真落实《首批检察官遴选入额考试、考核(考察)工作实施办法》,积极落实检察改革各项要求;全面实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专人受理,专人录入,归口管理,全程网上办公办案,所有案件从受案到结案全部在网上流转,法律文书拟制、审批均在网络系统内进行,实现了对执法办案从人控到机控的转变;细化工作考核标准,加强办案流程监控,严把案件“进口”、“出口”关,按照查办、审结、处理各个流程的时限要求,及时处理每一起案件。

(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积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量化细则和重点工作安排,建立了以检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纳入工作考核,聚焦“四风”,紧抓八项规定的落实,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一岗双责”,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五个一”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强化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责力度,进一步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制度防线。

(五)加强执法基础设施规范化建设。改善工作设施,强化工作规范,确保办案安全,提高工作积极性。对办案工作区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确保依法依规安全有效地开展自侦工作;建成了检务接待室、视频接访室、检察长接待室,强化接访工作的规范性,方便群众诉求;完成了保密工作三级分保工程建设,加强了保密工作;配备安保设施,完善门卫安保制度,加强了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们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市委领导,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汇报工作情况,先后集中汇报检察工作4次,向人大专题汇报检察工作11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7诚恳地接受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评议;积极推进以检察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依法公布案件信息,对外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306件;积极开展“三官一律”等下乡走访活动,组织干警走村入户、上街宣传、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进厂矿企业,举办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3,共组织干警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2400多人次,发送宣传资料5万多份;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官方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五年共编发信息115期,发表宣传稿件974篇,调研文章199,全力打造“阳光检察”。此外,我们还配合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双高双普”、秸杆禁烧、城市创卫、干部下乡等工作,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落到实处。组织干警积极参加乒乓球比赛、城市运动会、体操比赛、迎“七一”联谊会、冬季长跑等活动,不断树立检察机关服务中心、融入大局的新形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执法办案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主动性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四是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任务

201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一年,全体检察干警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坚持以服务我市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服务和保障我市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以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新形势对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落实解决新发展理念在司法办案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找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的着眼点,坚持把是否促进和保障经济发展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标准和量尺,既敢于担当,强化检察监督,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又高度重视规范自身的司法行为,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发展、保障经济安全的能力

二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着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充分认识稳中求进的根本点在于稳定大局、不断进取,深刻把握当前经济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工作,有效防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公共安全事故、重大环境事故等各类风险,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要聚焦风险、服务发展,重点打击风险型经济犯罪,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更好地维护和保障经济金融安全,更好地保障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

三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扶贫开发等各项民生建设。对于中央部署的民生工作任务,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有针对性地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以深入开展集中惩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依法严惩资金使用过程中雁过拔毛等违法犯罪,为扶贫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深入贯彻绿色发展、协调发展理念,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升环境司法保护能力,继续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着力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

四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以领导班子和检察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大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思维,崇尚道德,向上向善;要继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实施《检察官职权清单》,强化司法责任制;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特别在检察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建设、内部机制管理等方面,结合兴平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工作发展;要坚持以纪律建设为重点,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市委和咸阳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努力为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兴平,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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