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功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武功县人民检察院李刚同志荣获202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该同志多次被我院评为“先进个人”、“疫情防控先进工作者”。
李刚同志现负责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后勤工作,在工作期间,该同志认真细致扎实,加班加点完成工作任务,从不叫苦叫累,注重尊重领导,服从管理,团结同事,宽以待人,从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与同事争名利、争长短,任劳任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认真带头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促进公正廉洁文明院风的形成,提高干警职业道德素养,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干警形象。